「aph丨露中」那我讲个13世纪的故事(7)
“伊万,你的眼睛很漂亮。”
彼时他们坐在高山之巅,灰蓝色的夜晚,皎月躲在云间。王耀举着酒壶与伊万手中轻轻一撞,这一撞,又撞在了谁的心上。
伊万仰起脖子,清冽的酒入喉,酒醉人,人更醉人。
“你的眼睛里有精灵在跳舞。”
“我们家没有精灵,只有妖怪,吸魂摄魄的妖怪。”
“吸魂摄魄……”伊万喃喃,“还是你们家的妖怪厉害。”
“嗯哼。”王耀仰了口酒,看着遥遥的山色,轻轻地哼着歌。
伊万溺在他的歌声里,纤长的睫羽轻轻地眨,把这些美好都收拢进心底。酒罢长歌,春风扇和,好景不过如此,君且当记。
“我要走了,伊万。”
“去哪里?”
“回家,上战场。”
霞光耗尽在山巅,繁星爬上天幕。
王耀骑着马,执着一壶酒,踏月华慢悠悠地走。马蹄把鲜血留在身后,大刀已经斩断了敌人的侵路。
他趁着秋风还未起结束战争,打马归家过还能看到夏末芙蓉依旧。他在脑子里细细的想,上司交代他的那些事情,包括撒力答,那个蠢蠢欲动的混账小子。想到撒力答,他眼前突然浮现另一双眼,紫色的瞳孔,漾着春光里寒冰初化成水般的明媚。他是怎么捡到他的?对了,说来也是凑巧,那回本意是去撒力答家中册封他的上司,就碰巧遇到了归于撒力答家里的那只迷途中的小狗,是吧,一只好像走丢的、可怜兮兮的金毛小狗。他带走他厮混了段光阴,借此在撒力答面前小小的立了威。不过后来那只金毛小狗倒也有意思,王耀觉得好玩,就与他玩得久了些,直到上司找他回去。很公平的买卖对不对,他获得了他的庇护,他获得了陪伴的乐趣。马儿三步一啃草,走得极潇洒,王耀就慢慢的想,扬鞭把马儿往西北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