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杂谈】从诺克斯十诫看推理小说(10)
…Preternatural evil, especially preternatural evil of visibly foreign extraction, had no useful place in the classical detective story, where, after all, the game depended upon obscuring the line between good and evil until the last chapter. Chinamen were outwardly, unmistakably malign. [2]
1924年,也就是陈查理在《星期六晚邮报》上首次亮相的前一年,罗纳德·A·诺克斯首次发表了他的侦探小说九诫。第五诫规定:“故事中不可有中国人(Chinaman)角色。”正如诺克斯神父所解释的那样,“我承认这一诫只是从过往的经验中得出的;我看不出让一个中国人(Chinaman)的出现毁坏一个推理小说的任何意义。如果你在书店里翻一本没听说过的书,突然看见书里描写到眼睛又窄又小的中国佬(Chinaman),放下这本书;它肯定很烂。”这个“不可有中国人(no–Chinaman)”的戒律也许是诺克斯十诫中最常被引用的一条;它体现诺克斯的见解,有一定道理,然而,我们现在要说这种说法有一些种族主义。“Chinaman”现在不是一个可被接受的称谓;正如陈查理能清晰告诉我们的,它在20世纪20年代也不是一个可被接受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