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
玫瑰花有他手里烟草的味道,
馥郁中暗藏欲火,
是我的最爱。
我十分讨厌深秋,讨厌冰凉的被褥,入骨的阴冷,枯黄的树叶以及令人抓狂的伤风感冒。当万物褪去丰收时节所拥有的金黄色外衣,北方而来萧瑟的秋风让大地重归死寂,连绵的雨云遮蔽住可爱的和煦暖阳,这就让我身边的一切变得潮湿阴冷了起来。在这样了无生趣的时节,我也只能把自己裹成一只乌龟,缩手缩脚地一人独处。
直到我遇见了他。
“大家干杯!”
澄黄的啤酒泛起了洁白的泡沫。觥筹交错间,众人酩酊嬉笑,一派人世间热闹的烟火图景。终日忙碌的苦命人儿们,也就只有在这样的场合才能放肆真我,化幽怨为动力,在灯红酒绿中把生活的艰辛一概忘记,只做酒场上快乐的傻瓜。
但那些三五好友齐聚一堂把酒言欢物我皆忘的场面,终究还是不属于我的。我只是在吧台边做一个孤独的看客,有些东西不必亲身体会,看一看有时候就已足够。灯火昏黄,映得杯中褐色的酒酿泛起了点点微光。厚重而有质感的实木吧台不论何时都能给我一种宁静的感觉。冰块微微融化,和玻璃碰撞引得一瞬美妙的空灵声音。驼绒大衣令人舒爽的摩挲声,鞋跟在地砖上有节奏的哒哒声,我双耳和头发之间令人愉悦的细碎触感。这一切美妙的感觉似乎在潮红的面色中得到了无限的放大。心中炽热的灼烧感和头脑的放松让我在这阴郁的时节中开心起来。我爱微醺,更爱独自微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