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伪科幻有感(2)
有人说这个钱的来源有问题,我就呵呵,把故事后半部分外星人用科技掠夺他人去掉,我们看到的这个故事就是,年轻人救助了外星人的性命,外星人用科技给了他报酬。单单从这点来看并没有任何问题。这个钱来源当然是理所当然的——救了外星人一条命,外星人提出报酬,年轻人同意了,在任何道德体系下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作者在这个非常正常的逻辑关系之下埋下惊天地雷——钱与美女的来源有问题(外星人用科技掠夺他人获取,有很多一般无辜群众受害甚至家破人亡),从而劣化了这个本来正常的逻辑,进而反噬到整个救人收取报酬都是错误的,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要求大家都做现实生活中的缩头乌龟,只救人付出回报什么的都不要想,说实话,这个寓言我是真的看一眼都觉得令人作呕。当一个故事要表达的内容基本就是“杀人者非我也兵也”的时候,妄图把这个锅扣到人的头上就是极端令人作呕的道德绑架了。
至于年轻人是否不劳而获,是否提出了过分的要求,是否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的问题,首先,根本不存在不劳而获,救人一条性命不是劳吗?中国文化里面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句话。救人性命的报酬毫无疑问应该根据被救助对象的标准来。因为年轻人诚实善良才能得到这个报酬,却被抹黑成不劳而获,被迫要求用圣人的道德救人不求回报来约束自己,这简直是极端令人作呕的道德绑架。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救助他人是否该要报酬的事情孔子就说过。至于是否提出了过分的要求?是否被欲望冲昏头脑?救助地球人获取的报酬能和外星人一样吗? 比如你救了个普通老百姓一条命,你问他要几百万美元相当不合理,可是如果你救了一个华尔街身家几百亿美元的大富豪,你问他要几百万美元当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