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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第三十二.5章 谁的生意(下)(2)

刘易斯这才恍然大悟:“也难怪……男孩子这种动物,自十四岁起到二十岁左右本就是血气方刚、青春逆反的年纪;又集全国之力乃至古神至宝于一身,自觉鸟瞰寰宇,手握山河,那还不稍有不顺就原地爆炸呀?”
但话又不能说绝了:“既然即便是换作女童,却仍然出现了哲香这样的惨剧;领主殿下是否有怀疑过集全国之力于一人这种做法本身的缺陷?”刘易斯捧杯问道。
没想到领主竟然认同了刘易斯的想法:“灵童不是一个好制度。这件事我劝谏过天子了。但天子却言:‘灵童有哉,则民思齐;灵童无哉,则榜偶乱生’。我等可以质疑灵童,但却不得妄测圣意。只得叫我那不成器的次女梨香,接过这苦杯,愿她能榜偶天下吧。”
“榜偶?大概就是榜样和偶像的意思吧。”刘易斯擅自翻译了天子的话:大概意思就是如果有灵童,人民就会以灵童为榜样;如果没有灵童,人民就会乱找榜样。这句话并无过错:德国凭借着王牌飞行员‘红男爵’作榜样,多多少少助益了自家空军的发展;放在米雷兰,蛊惑人心的古神眷族、邪神信徒无孔不入,人类身份的‘优秀榜样’的树立更为重要。
只是领主屡次提到其次女梨香,不由得引发了刘易斯的好奇:灵童既是榜偶,又是护国卫士,本应与领主寸步不离、相当于是诸侯国与领主家族的牌面;但此次盛大的宴会,从头到尾都不见御水灵童柳梨香的身影。

【国风】第三十二.5章 谁的生意(下)


于是刘易斯问道:“既然灵童实乃榜偶,是否可允我等外人一睹令千金芳容?我的年龄与之相仿,能否允许我瞻仰一番?”
领主并不回避真相:“息女梨香不学无术,武艺不精。无颜以对诸宾。寡人罚她面壁思过,面见就免了吧。”
听到此言,刘易斯也只得默然鞠躬、落座,“……梨香也是够可怜的。”留在心中的,仅这一感想。
具哲香所说,姐妹二人相差不过三岁:哲香十八,梨香十五——一般来讲灵童自十二岁起服役至二十岁,长达八年任期是无论如何轮不上梨香的。这使得她可以养尊处优地去过自己大家闺秀的日子,游玩、绣花、谈恋爱。而习武、斩除妖魔、国事家事都轮不到她头上。
可惜哲香十四岁那年抽身一走,灵童的重担便瞬间压在了这个实力全无的少女身上。作为自六岁就得开始做准备的职业,梨香十一岁开始受训实在太晚太晚,加之就连用来操练灵童本领、沐浴天地灵气的御水灵珠都只能先用个“假装可以实现这些功能”的仿制品替代,梨香的灵童之路在客观上便是艰难重重。
同样是哲香一走,父亲柳严的心情也变得阴晴不定、愈发偏激:一方面迫切渴望梨香赶紧接上自己姐姐的班,一方面又吸取教训、畏惧她受到外界的影响,将她关在闺房庭院内,外请已经远不如须臾仙人的掌门高程教她武功。

【国风】第三十二.5章 谁的生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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