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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转载】乌有乡(4)

第二天早晨,他坐上火车,经过六小时的南行旅程,来到具有哥特式尖顶和拱门的圣邦康车站。他妈妈做了一小块核桃仁蛋糕,让他带在路上吃,又装了一暖瓶的茶水。理查德·梅休来到伦敦时,感觉就像在地狱她已经逃了四天,跌跌撞撞慌慌张张地在一条条小路和地道间奔跑。她饥肠辘辘,精疲力竭,身体已经累得无法承受,而且每扇门都愈发难以打开。经过整整四天的逃亡,她终于找到一处藏身之所:这是个位于地下世界的小石窟,待在这儿应该会很安全——至少她希望如此。女孩终于沉沉睡去。
在上次西敏寺举办的流动集市中,克劳普先生雇用了罗斯。“就把他看作,”他对范德摩先生说,“一只金丝雀。”
“会唱歌的那种?”范德摩先生问道。
“我对此深表怀疑,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表示怀疑。”克劳普先生抬手捋了捋那一头顺滑平直的橙色发丝,“不,亲爱的朋友,我用的是比喻义——指的是被人们提下矿坑测试毒气的那种。”范德摩微微颔首,领悟的曙光慢慢冒出头来。对,一只金丝雀。罗斯先生跟金丝雀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他膀大腰圆——几乎跟范德摩先生一样壮实——特别邋遢,几乎没有毛发,而且很少说话。不过罗斯已经告诉他俩自己喜欢杀生,而且相当拿手。克劳普先生和范德摩先生觉得这话很有意思。但他就是金丝雀,可惜自己并不知道。就这样,罗斯先生穿着脏兮兮的T恤和破破烂烂的蓝色牛仔裤,走在前面打头阵,身着考究黑西服的克劳普和范德摩则紧随其后。

【小说转载】乌有乡


只要你用心观察,就可以通过四种简单途径把克劳普先生和范德摩先生区分开来:第一,范德摩先生比克劳普先生高两头半;第二,克劳普先生的眼睛是淡蓝色的,范德摩先生则是棕色;第三,范德摩先生右手戴着用四颗乌鸦颅骨制成的几枚戒指,而克劳普先生没有佩戴任何显眼的饰物;第四,克劳普先生喜欢说话,而范德摩先生总是觉得饿。当然,他们的相貌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通道暗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范德摩先生的匕首突然出现在他手中,随即又消失不见,戳在差不多三十尺外的地面上微微晃动。他走到匕首跟前,握住刀柄拔了起来。刀刃上插着一只灰老鼠,随着生命流逝,嘴巴无力地一张一合。他用食指和拇指捏碎了老鼠的脑袋。
“好了,这鼠辈没法再去告密了。”克劳普先生被自己的俏皮话逗得哧哧发笑,可范德摩先生一点儿反应也没有,“老鼠,鼠辈。明白吗?”
范德摩先生把老鼠从刀上取下,若有所思地将脑袋塞进嘴里嚼了起来。克劳普先生一巴掌将这玩意儿打掉。“别吃了。”
范德摩先生有点闷闷不乐地收起小刀。“打起精神来,”克劳普先生激励他说,“老鼠总会有的。现在,前进。咱们还有事儿要做,有人要敲打敲打。”三年的伦敦生活并没有改变理查德,倒是改变了他对这座城市的看法。以前看到的各种照片曾给理查德留下了刻板印象,他原本把伦敦想象成一座灰色,甚至是黑色的城市,结果却惊讶地发现这里充满斑斓色彩:有红砖与白石,有红色公车和黑色出租车,还有鲜红的邮筒和绿草如茵的公园及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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