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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梦(2)

综上所述的种种原因,我便开始了《商君梦》的创作之旅。
四、创作理念及看法:在我的创作动因的带领下,我便开始了对于这部话剧的构思和创想:
首先在内容形式上,我借鉴了李敖先生的《北京法源寺》,在《北京法源寺》当中,通过寺庙中一对师徒的对话,将古今的人物进行时空般的交错传达,那些人物有着不同的侧面和故事,最终通过这座寺庙完成了对于“戊戌变法”的梦幻演绎。而在我的话剧中,我打算通过现代人的梦境作为引入点,将不同的历史人物进行着交织,因此,在这部话剧中,会有着“古人”带着看过古今的既视感,他们既是历史人物,也是梦境中的人物;他们既带着古人的视角,又有现代人对他们看法的理解,这就是梦境所带来的便利。利用这一优势,我可以将场景的转换和人物之间的交错运用得更加自由,配合着古今中外的背景音乐,对后人对于商鞅变法的看法予以回击反驳,让人们有着更加深刻的了解不同人物的侧面。
在本话剧中,是以“小王”这一现代人物作为视角,由“商鞅”引入情节的发展,围绕“商鞅变法”这一历史事件进行再现和原创。例如咸阳令欲杀甘龙的情节,这就是历史上没有,被我原创的内容,甚至我根本就不知道咸阳令到底是谁,他就是我的一个原创人物:对商鞅尊重崇拜,痛恨害死商鞅的甘龙杜挚等人。通过这一人物,将商鞅维护法度的形象展现了出来,也为后来商鞅坦然面对死亡和对自身的遗憾留下了铺垫。再比如商鞅和秦惠文王的对话,这也是和历史上不同的。按照史书上来说,秦惠文王因为商鞅处罚他老师的事情记恨商鞅,并在即为之后联合守旧派等商鞅的政敌,将商鞅处以车裂之刑。但是,历史上的秦惠文王虽然将商鞅视作仇敌,但是却依然沿用了商鞅之法,这也正是商鞅之法能够完成彻底的一大原因。可以说,历史上的秦惠文王是一位明君雄主,而他在历史上的贡献也证明了我对他的评价。

商君梦


因此,根据这一基础,我进行了一定的原创创作,将秦惠文王欲杀商鞅的内容,演绎成了秦惠文王深明大义,与商鞅共讨秦国之危难,最后为商鞅甘愿以身殉法的结局做出了铺垫。
在本话剧中,因为这是一场梦,故事中的人物,了解着他们之后历史走向和结局,所以在剧中,会有多次提到商鞅被车裂的结局,但在历史的再现演绎中,商鞅仍然选择了这个属于他的结局,为法而生,也为法而死,这是商鞅的命运,也是商鞅的选择。所以,在最后,才会有将商鞅比作“法的灵魂”的言论,那种高尚坦然直面命运的形象,也就赫然展现在眼前。
最后关于话剧中我对“法治”的理解,也由着情节的发展被慢慢展现出来。法治是什么?法治不同于人治,法治的社会是法律至上、依法治国,所以,在这部话剧中,就会有商鞅捍卫法律神圣的内容,甚至连他这个法律的制定者,也要遵守他所制定的法律,甚至为了法律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也是商鞅不后悔自身命运的原因,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接近他想要的梦想——也就是最后最后一幕商鞅和“小王”提到的什么人最快乐的讨论,这里借鉴了明朝万钢回答明太祖的典故,提出了“唯法度者最快乐”才是真正对于法治的实现,所以最后商鞅提到店家的行为时,对这一行为表示遗憾,因为他虽建立了秦法,却没能做到“唯法度者而用之”社会思想,这是他的遗憾,也是我对法治的理解,法律不应是人们畏惧的存在,而是尊重崇尚的存在,唯法度者,便是真正将法律视作至高无上的人,他们不仅尊法,还会亲身践行法律,这就是我所认为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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