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个性的我与便利店
啊呀啊呀,真是讨厌啊!
今天又是被人嫌弃的一天,被逼着参加相亲,对面的人却来了句:“这个人什么都没有,甚至没发逗我笑呢!”
我知道我甚至讲不出一句笑话,这让我很难过。幽默感是我天生缺乏的东西,当然并不是我唯一缺失的东西。
我羡慕那些妙语连珠,讲话风趣的人。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受欢迎,他们不缺乏观众与认同,不必扮丑而吸引目光。他们有一种被称作“人格魅力”的东西,这是我很缺乏的。人类说到底还是这样一种乐于炫耀的动物吧?我们以获得他人的关注为乐,就像交配前的雄孔雀一样。
啊,在想什么呢?这明明是一件可耻的事!跟随大众的口味是一件可耻的事!那些大人物不是说得很棒吗?“要保持自我,要走自己的路。”可是这般自我又是什么呢?在众人中脱颖而出的“自我”需要的又是什么呢?
路边经过的大荧幕上报道着可怕的杀人事件。警方逮捕了他,但透过屏幕,我还是看到了那杀人犯发自内心的欢乐与满足。虽然表情是如此的无精打采,但是他在这一刻也是受人瞩目的超级明星。这个,就是那种所谓的个性吧?
街上来来往往的一般人,行色匆匆的人群,其中不乏溜须拍马、暗中放冷箭、火上浇油、对事件受害者指指点点的人,虽然行为卑劣,但毕竟也是活出了自己的样子,忠于了自己。这是每个人的个性,是他们引以为傲的自我认同。而那些个大人物呢?他们更不必在乎了。他们有钱,有势,有地位,有声望。像他们这样的人,无论怎样都是拥有个性而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