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秦琼是大英雄,可他做的这几件事,是英雄所为吗?(2)
第一件事,情急之下,不分青红皂白,失手打死店家!
在小说《隋唐演义》当中,当秦琼离开潞州之后,在皂角林住店。谁承想秦琼所住的这家客店,店主是当地的保正,负责缉捕当地的盗贼响马,而秦琼又带着单雄信悄悄送给他的许多金银,于是,这位当保正的店主,就认为秦琼是响马,想要缉拿他!
只是在这个过程当中,秦琼却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就把想要缉拿他的店主给杀死了!这,能算是英雄所为吗?
第二件事,是秦琼有点贪财!
一般而言,凡是真正的大英雄,都应该挥金如土,或者说是视金钱如粪土。但是在秦琼的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却是有点贪财的感觉!对此,在书中第十二回《皂角林财物露遭殃 顺义村擂台逢敌手》中,是这么写的:
叔宝又惊又喜,心中暗道:“单雄信,单雄信,怪道你教我回山东,不要当差。原来有这等厚赠,就是掘藏,也还要费些力气,怎有这现成的造化。他想是怕我推辞,暗藏在铺盖里边。单二哥真正有心人也。”只不知每块有多少重,把银子逐块拿在手里掂一掂,试一试。
从上面这段描写当中咱们可以看出,当秦琼面对单雄信送给自己的金银的时候,并不是像真正的大英雄那样置之不理,而是将“银子逐块拿在手里掂一掂,试一试”。秦琼的这个举动,是不是有点贪财的感觉?这,也是英雄所为吗?
第三件事,秦琼有点火急火燎!
在顺义村,有一个叫史大奈的摆下擂台,秦琼本来不想上去和史大奈对打,但是当看到与自己同行的童佩之打败之后,就火急火燎的忍耐不住了,全然不顾自己是戴罪之身,这就要上擂台与史大奈对打!对此,书中是这么写的:
史大奈做个织女穿梭,从右肋下攒在童环背后,揸住衣服鸾带,叫道:“我也不打你了,窜下去罢!”把手一撑,从擂台上窜将下来,下边看的一让,掼了个燕子衍泥,拍拓跌了一脸灰沙。把一个童佩之,弄得满面羞惭。一个秦叔宝急得火星爆散,喝道:“待我上去!”就往前走。
一般而言,凡是真正的大英雄,都应该沉稳,像秦琼这样有点火急火燎的,是英雄所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