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为商(3)
身后转角就是往生堂,她见过佩戴这样黑纱的人,极偶尔的在夜里转进那个僻静角落。
在一片朦胧的薄暮里,这是示意至亲之人沉入永夜的黑色。
她不擅长与孩子打交道,抚着孩子的肩膀,盘算半天不知如何是好,“孩子,你的妈妈是不是跟摩拉克斯一……” 话一出口就感觉不对,长顺急的直想掌自己嘴。
“我叫一柱。烦请您不要说那个字,”一柱礼貌打断,声音低沉平静全然不似一个孩子, “如果可以我想尽快回去照顾妹妹,您看这些钱够吗。”
“够够够……那个,这是找给你的……”她摸着那一把铜钱,留下两三枚,余下的交到一柱手里,看他点着数,清澈的目光又看向自己,眨眨眼。
“谢谢您。”他说。声音极轻,尾音稍有走调,仿佛喉间抑着什么。
“不不不,这本来也,没多少钱……”她顿着,想着说些开解的话,“以后,常来玩啊。”
词句干瘪得令她不敢相信自己应该是个油嘴滑舌的商人。
……
目送那孩子离去,时辰便已不早,街市灯火点起,长顺在账本上记下一笔无利润的售卖,歪着头掀开那厚重的大部头,首页六个字在昏暗灯火里模糊,晕染进夜色里。
商道,以利为本。
生活的波澜从不给予喘息的机会。无论神在与不在,都是如此。
没有人知道如何应对,没有人知道所做的选择是否正确。这才是从不改变的「影响」。
长顺向刚要开店的琳琅小姐借了支笔,翻过首页,在背面增补了自己的第一条商贸学规则。
为商,需先为仁。
背面的开篇要义透过薄纸隐隐然不可见,六个小字歪歪斜斜,藏在“力透纸背”的雄伟里。渺小清晰,是一种确凿的真实。
俗人就是俗人,瞻前顾后,糊涂犹豫,总有什么不想改变的东西。
商人是最俗的人。为商,为仁,为人。不过也挺好的。长顺看着自己的字迹笑起来。
这书,稍稍有点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