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4)
我在这里呆了已将近一个月,每天学一点美国话。我的东家把我们招往这个大陆东端的种植园的计划已经落空。他的事业遭到挫败,不得不把我们全部解散,只是让我们签字画押保证偿还他垫付的船费。我们必须把在这里挣得的头几个月的工资偿还他。他说每位六十美元。
我们到达这里才两个星期,就这样被打发了。在此之前,我们大家一直挤在一间小屋里等候消息。这以后,我只得自己迈开双脚碰运气了。我开始在异乡客地过陌生人的生活,无亲无友,分文不名,只有这身上穿着的一身衣服。在这儿的世界,我这方面没有任何有利条件——没有一个,除了身体硬朗,另外,不必费时或费心看管我的行李。不、不,我忘了。我想起较之寄居别国的难民,我有一个特殊的有利条件——我是在美国!我是在老天爷为尘世间受压迫的落难之人安置的庇难所!
正当这个令人宽慰的念头掠过我脑子的时候,一帮青年放出一条凶狗朝我扑来。我尽力抵挡,但招架不住。我退到一座大门关着的门道里;在那里,这条狗完全控制了我,咬我的喉咙、面孔以及我身体的一切裸露部分。我大声呼救,但这帮青年只是取笑逗乐。两个穿灰制服的人(他们的官衔是警察)朝我望了两眼,懒洋洋地走开了。但是,有个人拦住了他们,把他们领了回来,说见难不救是一种耻辱。于是,这两个警察用短棍打跑了那条狗。尽管我当时从头到脚衣衫稀烂,鲜血淋漓,但摆脱了那条狗毕竟令我欣慰。领回警察的那个人责问这些青年为什么要那样欺侮我,而这些青年希望他不要多管闲事。他们对他说:“这些中国魔鬼到美国来,从我们高贵聪明的白人嘴里夺取面包,当我们起而保卫自己的权利时,却有人还要大惊小怪。”
他们开始威胁我的恩人,而他看到这时聚拢过来的面孔都不怀善意,只得自管自走开了。当他离开时,还挨了不少诅咒。这时警察通知我,我已被逮捕,必须跟他们走。我问其中一个警察,我对谁犯了什么罪,要遭到逮捕,他只是用短棍揍我,命令我“闭上狗嘴”。这时已有一群取笑起哄的街头顽童和二流子跟在我后面,我被带到一条小巷,送进一座石头铺路的监狱;沿着它的一边有一长排牢房,都上着铁门。我站在一张桌子旁,桌子后面的一个人在一块石板上写下一些关于我的事。逮捕我的一个警察说:“记下这个中国人的罪状是扰乱社会治安。”
我想张口说话,但他说:“闭嘴!你现在最好老实点,我的伙计!你他妈的傲慢无礼已经有两三次了。在这里容不得你顶嘴。现在该是你冷静的时候,如果你还不安分,我们倒要看看是不是拿你没办法。你叫什么名字?”
“艾送喜。”
“别名什么?”
我说我不明白什么意思。他说他想要知道我的真名,因为他猜想我这个名字是上次偷了小鸡之后换了的。说完,他们全都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