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3)
我提出帮他们把我的行李分出来,他们踢我,希望我留心点。
现在,没有了行李,没有了同伴,我跟我东家说,如果他同意,我想就近溜达溜达,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一见他招呼就马上回来。我不愿流露出对我在这仁慈的庇难之地所受到的接待感觉失望,因此说话的时候竭力装出快活的样子。但他叫我等一下,说我必须种痘以防出天花。我微笑着说,我已经出过天花,这由我脸上的麻子可以看出,所以不必等候“种痘”。但他说,这是法律规定的,我无论如何必须种痘。医生决不会放过我,法律责成他给每个中国人种痘,每人收费十美元。而且说我可以肯定,作为这条法律的忠仆,没有哪个医生会迁就任何一个情愿在异国出天花的傻瓜蛋而让一笔酬金从他的指头滑掉。立刻,医生来了,行使了他的职责,搜刮走了我的每个铜板——我的十美元,这是我大约一年半受苦受累的血汗积蓄。哎,倘若立法者们知道这个城里有许多医生乐于给人种一次痘收费一、二美元,那他们就决不会规定向穷困的、无亲无友的爱尔兰人、意大利人或中国人收这么高的费,这些难民正是为了躲避饥饿和艰难时世才来投奔这福地的。
艾送喜
一八××年于旧金山
第四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