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逃出去的婚姻(3)
和先生算是不打不相识,吵完才知道都是一个班的,而且还都是班委。那时的班委不像现在的孩子成天一起组织班级活动,相互间都认识,那个时候,我们刚刚才从男女生同桌要在课桌中间刻上线,并且还不许越界的初中时期过渡到高一年级,自然男女生之间话不是很多,都是老师安排干啥就干啥,谈不上团结,更没有什么协作。当然也是在于个人的能力,当年的我并没有组织协调能力,我在班上年龄最小,个头也不大坐在教室的前三排,平常又不向后面看。我是从吵架那天才认识先生的,先生从何时关注的我,我不得而知,或许也是从吵架那次吧。只记得后来时常写个条,约我看个电影,一起在学校外的乡间小道上沟通思想,这都是离父亲远点的好处,我可以喜欢别人并且不再受约束,想去哪就可以去哪,想约就约个会,不用再担心除了上学,离开家门5分钟就被喊回来,过着连村子里有多少户人家都不清楚的日子。
刚开始我是瞧不上这个有点楞的小伙,觉得人不够高,也不是特别机灵,甚至还有点笨笨的。写给我的第一张字条是在一个晚自习下课时传给我的,回宿舍我随手扔给另一个女生,结果满宿舍两个班级的女生一下子传阅开,他成了我们私下悄悄取笑的对象了。
答应做他女朋友,是缘于一次“英雄救美”。多年后我豁然以为这可能是当时“笨笨的”先生布的局,但他总是笑着否认,直到现在也不肯承认。那天下晚自习我往宿舍走,高年级三四个痞里痞气的同学,现在洋化儿的名字应该叫“学渣”,把我挡在道上,你往东躲他们往东拦下,你往西躲他们又呼哨一声往西拦下。那时四下又无人,在月黑风高的校园边道里,当年可没手机等通讯工具呼救,年少无知的我脑补的都是被强扒衣服的恐怖画面,心都提到嗓子眼。恐慌无助时,先生就正好走过来了。他对着这群痞学生说了一堆话,大致就是大家都别闹,这是我女朋友,我也只记住了这最后的一句。当时单纯的我几乎拜先生为盖世英雄。女朋友就女朋友吧,从此就无人欺负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