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
她和他是邻居,对于她来说,清澈如水的少年是她的天上月,明亮又干净,不敢近观。
她看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少年,心扑通扑通的直跳,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小鹿乱撞,看见他对自己笑的时候,如同烈火灼烧身体,好像整个世界都温软了起来,好家伙,整得一个姑娘家家的,写起了情书,每天一封,把它叠成纸鹤,有三百多只了,喜欢他也要一年了,他会弹吉他,他每次在楼下弹吉他时,她从屋里拿个小板凳,坐着就托下巴看他,一边傻笑,一边偷偷脸红,他会唱很多歌,她都喜欢,但她最喜欢听他唱董小姐,因为她也姓董嘛,夕阳下,他轻歌,唱着:“所以那些可能都会是真的董小姐
谁会不厌其烦的安慰那无知的少年
我想和你一样 不顾那些所以
跟我走吧 董小姐”
她总喃喃道:“好呀。”
他要去参军了,这是他从小到大的梦想,保家卫国,当个好兵,然后匆匆忙忙的过完一生,现在,他看着隔壁二楼的阳台,堆满了向日葵,思念着那个遇见他总红着脸逃掉的姑娘。
这天,他想着临走之前也要问候一下,就去了姑娘家,门没锁,他眉头微皱,敲了敲门也没人回应,推门而入,只看见小姑娘在客厅沙发上侧躺着睡着了,桌上摆着一只粉红色的千纸鹤,在翅膀处,用水彩笔写了这样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