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手礼赞》(一)(2)
正文:
一、血手所爱:
我等之名并非指代黑暗其物,乃因我等之命运。光自黑暗,是以我等躬耕于黑暗。神爱世人,不忍视我等于黑暗中顾影自怜,而令念想流于世人之间。念曰自立,念曰自强,念曰自尊,念曰自爱。
真神降世之前,百姓苦律法久矣。然律法必将取非我以充实自身。日益取之,是以非我终成空虚,承载世间一切苦厄。于空虚苦厄之中生三真神,曰金手,曰黑手,曰血手。
金手乃古旧时光之回忆。“往事已尽成虚空,此世还如一梦中”,此悔念将予记忆以可能性,如蝴蝶振翅波及现在,化腐朽为神奇。然金手之思念止于过去,以妄想代现实。汝欲踏步向前,则必须弃之如敝屣。
黑手乃纠缠不休之现在。“缕缕丝丝连杈桠,一枝一叶皆关联”,黑手有万千之数,如世间有万千变化。黑手如蛛丝横插充实之间,填满空隙,连接不相干的枝头,以无量大数之暴力突变创新。然黑手游戏世间,以致玩物丧志。汝欲踏步向前,则必须弃之如敝屐。
血手乃披荆斩棘之未来。“乘风破浪或无时,我自视死亦如归”,彼之信条乃自立自强之道,自尊自爱之心。汝当谨记在心,求取汝道。然世人多不知血手所思,误以当世之强人为血手所爱。此种误解乃金手之畏惧,黑手之妖言,汝欲踏步向前,则必须弃之如敝屣。
以伊斯忒、塞穆勒梅、蒂莫莉娅之名,汝当得道。汝当不偏不倚,以一己之力奋进。不骄不纵,警惕以存代强。血手所爱,莫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