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故事·聊斋志异(七十一)(8)
”县令命衙役押着他回到家中。朱生告诉母亲说:“给我血衣,我是死;不给我也是死。反正都是死,还不如快点死去,也免得多受折磨。”他母亲听了,哭着进了内室。不一会儿,取出一件衣服来交给他。县令检查到衣服上确有血迹,人证、物证俱在,便判了朱生死刑。以后经两次复审,也都没有不同的证词。过了一年多,朱生马上就要被处决了。
一天,县令正在审案,忽有一人径直冲上公堂,瞪着眼大骂县令道:“你如此昏庸糊涂,怎么治理老百姓!”几十名衙役见状,一拥而上,想绑起他来,那人振臂一挥,衙役们呼啦啦倒了一片。县令大惊,站起身想逃,那人大喊道:“我是关帝跟前的将军周仓!昏官敢动,立即要你的狗命!”县令浑身颤抖,一动不敢动。那人说:“杀人的是宫标!与朱某有什么关系?”说完就一下子倒在地上,像死了一样。过了会儿才苏醒过来,还面无人色。等询问他的姓名,才知他就是宫标。县令拷打他,宫标招供了全部杀人罪行。
原来,宫标本是个无赖,知道那邻居讨债回来,以为他腰包里一定有很多钱,就在野外杀了他,没想到竟什么也没有。后来听说朱生被屈打成招,他暗自庆幸。这天,他稀里糊涂地冲进县衙,自己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县令又问朱生那件血衣是哪里来的,朱生也不知。叫他母亲来询问,才知是他母亲割破自己的胳膊染的!检查朱母的左臂上,果然刀伤还没好,县令也大吃一惊。后来,县令因为这个案子被告发罢官,罚款赎罪,在羁留时死在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