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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学 - 新加坡国立大学(国大)法律系(4)

2023-05-29 来源:百合文库
三、面试
学姐:
Zoom interview,全程非常麻烦且长。Delay&wait了很久,紧张得不行。虽然指挥还算有序,但总体体验一般般。
面试我的是一个白人男教授和一个Asian male prof. 感觉他们的风格比较尖锐,提问时咄咄逼人。面试很接近辩论,教授不断地挖漏洞,攻击candidate的观点。我预估的话题丝毫没有涉及,问题都是偏哲学,也涉及了道德和法律的关联以及区别。
以下是面试的简述。
题1:你文书提到的哲学论文比赛,你写了什么内容?
答:我简述了论文比赛的级别/认可度,赛程,话题/问题以及我的主要论点。
题2:情景题。讨论:如果你赶时间去上学,路过池塘看到一个小孩子掉水里了但是你直接走了,最后那个孩子去世了,你应该负责吗?

申请大学 - 新加坡国立大学(国大)法律系


答:不应该,毕竟我主观上没有伤害这个孩子的意愿,这不是active murder。
题3:追问:但是你有道德责任去施以援手,不是吗?
答:确实,但这是道德层面上的obligation,(我的决定可能在道德上值得谴责)不是法律层面上的义务。而且我合理猜测会有别人施救,所以才选择离开,我的猜测错误并不代表我应该对孩子负责。
题4:追问:但法律上也有negligence (疏忽)这项追责,不对吗?
答:没错,但negligence(knowingly place someone in danger, or withhold assistance at great risk of others’ legal rights/welfare?)是建立在我的reasonable prediction 之上的,如果我没有full certainty of the knowledge about the worst outcome(which actually took place),我不应担责。再说,情况也很多变,比如说我本身不一定会游泳,所以我救不了,或者说我就算会游泳也不一定能够成功施救(自己游和救人技术上有显著区别),或者那天我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够游泳等等,这些都是possible的。所以一律追责忽略了actual situations的nuance,太过oversweeping, 太过绝对,也不通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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