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口安吾:都会中的孤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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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子阿弁在警局的牢房里,像做梦一样回忆起后来发生的事。
一切都那么绝望。早知如此,他当时就该马上告诉警察。要不就好歹先把宫子叫起来,一起商量以后该怎么办,商量完之后才行动。
当时,慢性子阿弁天生的自卫本能自然而然地指引了他自己的行动。这本能用来在兵营里偷偷补充被偷的配给品是有用的,而用来处理这种大事,就满是纰漏了。
慢性子阿弁爬上阁楼,翻了翻自己大衣的口袋。自己的扳手不见了。衣服的口袋里没有,整个房间都找遍了也没有。扳手消失了。
“这么说,这是我的扳手了!”
慢性子阿弁脚下一软,倒在了地上。他虽然丧失了冷静,但天生变色龙般的自卫本能却独自发挥了作用。于是他跟平时那样,自然而然地被本能牵着走了。
他穿上衣服,披上大衣,看看四周有没有落下的东西,下了阁楼,把扳手藏在怀里,轻手轻脚出了门。
他出门是为了悄悄把扳手处理掉。于是他成功把扳手投进了河里。然而,这就使他筋疲力尽了。他实在是没办法再回到阁楼上,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睡大觉,于是他开始四处游荡,走到哪儿算哪儿。
第二天他回了家。警官早就埋伏好了,他被当场抓获。
不管他再怎么据理力争都没用。因为他力争的那些“事实”看上去假得不能再假了。
就一切情况而言,他杀人逃逸的说法比他的借口要贴切几百倍。不仅如此,他丢掉的扳手还出现在了供述现场。扳手会出现是理所当然的,但这扳手成为他杀人的证据要比成为他没杀人的证据概率高上几百倍。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决定他是犯人,也没人会怀疑这是误判。假使现场除了慢性子阿弁那沾满鲜血的指纹以外,还出现了其他指纹的话,这一事实也就能成为积极否定他罪行的有力证据。然而现场并没有出现类似的东西。
不止如此,现场所有脚印都是慢性子阿弁的鞋留下的。也就是说,犯人穿着慢性子阿弁的鞋杀了人。少数光着脚的脚印也是慢性子阿弁的。这些是慢性子阿弁发现现场时留下的脚印。两种脚印都是慢性子阿弁的,再怎么挣扎也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