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The maze of love(爱的迷宫)(2)
渐渐的,我们的鸿渐和苏文执小姐又慢慢产生了一丝小小的情愫,直到遇到了苏的表妹:唐晓芙。鸿渐才发现他爱的是唐小姐——真正的一见钟情。她的眸,她的气息,她的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我们的鸿渐。但他没有勇气向苏拒绝她的好意。
其实我们站在苏的角度看待爱情,往往陷入爱情迷雾的男女,真的是判断不出再简单不过的暗示:她将鸿渐因为害怕她提出两人终身大事而胀红的脸误解成了鸿渐爱她爱的冲动。呵呵,在爱情面前,再聪明的男女,都会沦陷为傻瓜,此话不假,感性一旦战胜理性,人会不折不扣的成为一只红屁股的猴子。滑稽,可怜,恶心的令人搞笑。
不过我们的鸿渐也算汉子一条,他终于下定决心,打电话给苏说并不爱她。我真的佩服鸿渐的勇气,现实当中,能做到这么果断的男女又有几人?如果有一天,我追求一个女孩,她如果能明确告诉我:“我们不可能,我有喜欢的人”等等此类的话,在失落之余,我会对这个女孩竖起大拇指,因为她对于爱情,不优柔寡断。这就难能可贵了。爱情嘛,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一定要明确说明,别说含蓄的话,不然容易被对方误解,反而不好。一切对爱优柔寡断的人,都是犯贱。
然而上帝有时真的是公平的让人膜拜。苏所受的侮辱,我们的鸿渐也受了。当苏将假文凭及鸿渐的和鲍小姐的风流史故意告诉唐晓芙时,唐自然对他疏远了。原因嘛,按她的说法,就是:自己的那个人,应该是没有任何历史的,她应该是能完全拥有他的,他不能是“脏”的。我们的鸿渐,的确是配不上唐小姐。于是,戏剧的一幕就发生了。就像我们的苏对鸿渐的幻想那样,我们的鸿渐对唐的冷漠错误的理解成了唐的身体不舒服…嗯,结局我们都能猜到的,太悲剧了。于是就像许多男女那样,我们的鸿渐进入了失恋的阶段。对于失恋的状态,作者钱老也对此做了非常恰当的描写:“有人失恋了,会把他们的伤心立刻像叫化子的烂腿,血淋淋地公开展览,博人怜悯,或者事过境迁,像战士的金疮旧斑,脱衣指示,使人惊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