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唧设定】苜蓿式三阶分配法——对未来社会产品分配方式的尝试性探索(2)
国家配给的产品来自于全体符合工作年龄、具备工作条件的公民的义务劳动。
义务劳动指的是书记格式塔根据从全苜蓿收集的经济数据与各个生产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生产计划分配到生产单位下的个体劳动者的劳动任务。这一劳动任务是义务的、无偿的,目的是生产进行国家配给和国家积累所需要的产品。如果公民在一个经济周期内未能完成个人任务指标,将按照已完成量与指标之间的差距,根据一定的公式,扣除下一个经济周期的国家配给。扣除存在上限,即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为止。连续数个经济周期未能完成生产任务将被书记单元传唤谈话。
二、积分奖励与额外劳动
积分奖励指的是消耗积分获取国家配给之外的额外产品。具体操作形式例举如下:在一个经济周期内,苜蓿共和国公民在国营商场、消费社等国家注册消费单位注销完了本经济周期所有国家配给额度以后,继续消费产品将扣除本人账户内的积分。
除此之外,兑换部分特定产品,如高新个人电子设备等产量暂时稀少,体验性质,或数量限定的生活消费品,也需要消耗积分。
积分获取的方式即额外劳动。额外劳动指的是在完成义务劳动之后,额外完成的劳动,即加班。额外劳动的意义在于生产用于积分兑换的产品。额外劳动生产额外产品,额外劳动获取劳动积分,劳动积分兑换额外产品。
而某种额外产品在“积分商店”上的价格,则是由全国或本地区内流通的积分总量与全国或本地区内该额外产品的数量共同决定。同时不存在奖励性的价格机制,即无论现市面上某产品积分价格如何,生产该产品的工人生产每单位可获取积分的量依旧是一定的,不会随市面价格变化而变化。目的是制止工人用自己的劳动剥削他人的劳动,用自己的劳动贬值他人的劳动。但随着该类额外产品的增加,产品价格便会回落。
因而,积分可以理解为额外产品市场中的“货币”,但积分具有几个特性:
1.不可积累,强制性完全消费。一个经济周期内赚取的积分,最久在公民个人账户内保存两个经济周期,即赚取积分的本经济周期和下一个经济周期。如果未在有效期内消费,将自动注销。
2.产生渠道固定,获取主体单一。虽然积分可以通过自由市场在公民之间流动,但是仅有法定形式能增加社会上积分的总量,且被发放的主体仅为公民个人以及被授权的能进行本单位内积分分配的组织,如正式工会。进行发放的主体仅有书记格式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