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烧烤店,一边撸串一边杀人(9)
“故意要忘?”
“没错,因为等两个酒鬼是最浪费时间的事。她要在一个固定时间之前赶到某个地方,那会是什么地方呢?”澹台云反问。
“可能是公交车站、地铁站、火车站、飞机场,也不排除老板娘要去参加什么夜间活动或者有急事。”
“如果是夜间活动或者有急事的话,那就不用太严格遵守时间吧,提醒我们一下店快打烊了,等我们走后再关店。我想这一系列动作用不了多长时间。”
“并且我的假设是建立在老板娘是故意忘了的前提上,以这个前提出发,那么老板娘就是故意把咱们关在这里的,她为什么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呢?”
“谁知道呢。”
“我想老板娘是为了满足一下恶趣味。”
“恶趣味?谁会有把别人关在店里的恶趣味啊。”
“差不多吧,因为老板娘明天不会回来了,在最后一天她也不想伺候我们这种浑身散发着酒气的臭男人了,所以她便决定把我们锁在这里。”
“不会回来?这你是怎么知道的?”
“刚才趁你去吐,我看了看收银台柜子里的零钱还在不在,结果里面干干净净,也没有锁上,全部都被老板娘拿走了。”听完澹台云的话,我回想了一下,老板娘平时的确会把零钱放在柜子里,再用锁头锁上。
“我想老板娘大概是把店转租给了别人,今天是最后一天。而且这么大动干戈,一定不是乘坐公交车,地铁什么的。应该是去了别的省或者出国,所以老板娘现在可能已经乘着飞机或者火车走了。”
“店里的生意这么好,老板娘为什么要走?”
“这就和我说的第四个假设有关了,最后的假设就是两个凶器都做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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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做了手脚的话,凶手可真辛苦啊。”
“凶手并不是一个人,这个情况里有三个人。”
“三个人?这年头杀人都要组团了。”
“先声明一下,接下来我要说的,全是我喝醉的信口胡言,所以不用太当真,咱们先从头说起吧。”澹台云虽然说不用太当真,但是表情却异常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