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观后感,自己的看法而已(2)
他们在20天的时候曾和外面通话,知道了一些信息。
1.即使不发生新的山崩阻挡救援,也还需要十天才有可能脱困。
2.专家判断,没有食物的前提下是没有办法活过十天的。
3.这次营救行动因为山体滑坡,夺走了另外十位营救人员的生命。
唐丁法官提到过『这些即将被处死的人,是以十个英雄的生命为代价脱困的。』
而在八个小时之后,威特莫尔(被害人)询问了一个问题:“吃掉一个人能否坚持十天、我们是否能以投骰子的方式来决定被吃掉的那个人。”
回应是“能”和‘沉默’
在能够活下去,和没人给予意见之中,他们选择了活下去。
按照唐丁法官的说法,他们就只能选择死亡么?
外面的医生、救援人员、神父都没有给予他们回应,那我是不是可以说这些没有提出正面意见的人都是帮凶呢?
假设一:他们(医 救 神)给予鼓励,并且告知他们不要慌乱,一定可以在饿死之前把他们救出来。
结果1:洞穴被凿开,里面是六具尸体。
给予鼓励的那个人算不算是谋杀,他给了一个空洞的希望,并且欺骗了 他们导致他们死亡。
结果2:在无线电失去联络功能后,起初他们还能够相信自己可以被救出,但是渐渐的,他们发现这好像是一场骗局,于是威尔莫特提出的提议被实施,但是在场最健康的人还会按照规则来么?
于是,只有一位活下来了,剩下的是五具尸体,活着的那个人,在享用完所有尸体之后以无罪的形式继续活了下来。
(状态良好的不止一个,但是最健康的肯定不会和第二健康的共同分享,出去了,只要被指认就是死亡。)
假设二:根据另外一个律师所说,探险者可以从不会造成的肢体末端开始吃自己。
结果1:起初,这些‘小零食’让他们回复了一点状态,但是因为伤口感染导致死亡。
结果2:吃掉肢体末端不但没有让他们摆脱饥饿,反而让他们更加渴望食物。这会导致两种结果,所有人开始互相攻击,并且吃食血肉。or他们加速了同意被害者提出的投骰子的建议,杀掉一个人。
我这么判断的原因是因为吃掉肢体末端并不能保证他们可以继续存活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