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不回家》(3)
她身上了揣了攒好几年的零花从牙缝子里挤出来的三百块钱,把去年剩的那一千五留给阿妈,背着一个大包袱,站在门口摸着大桃树。
阿妈在她身后站着,催她:“再不走就赶不上坐车了。”
她哎了一声,没敢回头,穿着破凉鞋的脚就这么一点一点在黄土路上走远了。
#3
城里工作难找,她操着一口土不拉几的方言各个饭馆里问招工,遭人一天白眼。好在老天到底还是善待了她一回,在她兜里还剩五块钱,马上要去睡大街的前一天,她终于找着一份在酒店后厨洗碗的工作。
手整天要泡在倒了消毒剂的水里,一天到晚有洗不完的盘子,指尖泡涨泡泛,因为消毒剂的原因一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抓心挠肝的痒。她硬忍着不敢挠,生怕给抓破了明天洗碗水一泡杀的手疼。冬天洗盘子手洗出来一堆冻疮,再泡在洗碗水里面的时候她疼的呲牙咧嘴的,抽出来一会再放进去,硬扛着接着洗。
有一块工作的大娘看不下去,给她带来条冻疮膏,在下了班之后趁着楼梯间的灯光帮她抹抹手,一边抹一边叹气。
“姑娘家的手最金贵,自个得给自个上点心。”
桃花只觉得大娘疼她,就傻呵呵的对她笑,笑的大娘心里蓦地软下来一块。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大娘给她带来几件子衣服,有呢子的大衣,长长的牛仔裤子,大娘拿着往她身上比划,满意的点点头:“孩子,拿着。”
桃花哪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她惊恐的推回去,一点儿不敢要。
大娘给她叠好了塞她包里,摸摸她脸告诉她:“这原先是我姑娘的,后来她出了意外没了,衣服也没人穿,你要不嫌弃就拿着,别浪费了。”
桃花眼眶突然就酸了。
她慢慢的弯下腰搂住大娘,轻声在她耳边说:
“您要是不嫌弃,我认您当干娘,这衣裳我也能穿的安心。”
#4
桃花本来长得就不错,把原来那身土妞打扮换了,改穿这身衣服,更衬的小脸红润好看。大娘看了,摸摸她脸蛋,感叹一声:“十几岁姑娘的脸哦。”
她不好意思的转过身去拉灯,掩去嘴角一抹笑。
啪,灯黑了。
她跟着大娘下班,从楼梯间后门出来,正好撞上一人,叼着烟卷蹲在墙边,看见她出来眼睛一亮。
“哎,”那人喊一声,“别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