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的东西价值几何?
作者,一个尴尬的身份。写作,一种招致尴尬的蠢行。我想,最容易想得到的,软弱猥琐的无用之人与劳心费力的无用之事,大体就莫过于这两样了。古人说九儒十丐,已是明白之论。写东西有啥用?其“层次”,也不过是比要饭稍微好一点点罢了。然而,若要论及本质,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写作与要饭,这两个事情,最相同的一点,就在于这两种事情,同样是一种,一旦从事上了,就意味着只能等待着被施舍,而且,获得多少完全取决于得到的施舍是多少的事由。倘若得不到施舍,就会如同丧家之犬一般忍受着无边无际的凄楚无奈。其荒凉落魄,真的是没什么区别。
写作,是不是在创造价值,其实都是不一定的。因为,文字作品这种东西的价值乃是创作者完全无法自证的。要知道,文字的价值,作为一种无法以数据标定的价值,是可以被轻易的完全否定的,甚至是可能被标定为负价值的。然而,以数据标定的价值则并非如此。比如说,你是一个运动员,别人只能跑九秒九九,你能跑九秒九八,这样,你就是有价值的。冰冷的数据已经确定了你的价值。这个东西是谁也否定不了的。
而如果你是作者(网文作家)呢?你的作品的价值靠什么来确定?就凭你自吹自擂?别逗了。你觉得你写的很好?那是没用的!人家就是不屑于看一眼,你有什么办法?看过一眼的人,一致认定你写的东西就是个垃圾(无价值),甚至是有毒的垃圾(负价值)。你有啥办法?你没有一点办法,难道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