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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病(堂良第二世)1(2)

他脾气好得很,什么都可以谦让,但也有坚定的时候,坚定的钻石都比不过。他写了本小说叫《喑猫》,故事里男主用的我们的名字。故事最后两个人没有在一起,我看了觉得难过,叫他重写。他却认真的说,“死后念念不忘的,才叫爱情。”我问他,“要是你死了还会记得我吗。”他哼哼哈哈地,“难说。”我大学学的中文系,一个男生在中文系,就像是狗掉进了虎笼子。在女生圈里摸爬滚打,我学会了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是周九良不会,他像个直直的铁柱子,除了文字,说出来的全不能听。
没在一起之前,我不是一直当编辑。这是个事儿多钱少的活儿,我做了两个月就不干了。把周九良安排给信任的哥们儿,拍拍屁股走了。有不舍得,我管四个作家,只安排了他一个。周九良这个人异常慢热,与人从陌生到熟悉向来要花很长时间。我负责他时,对我爱搭不理,走了开始日夜发消息。有天他给我发消息:不是你管我,我就不交稿。
我爱周九良的才华,爱他的天性。他说,爱我的全部。我们两个在一起,因为酒后乱性。我不当编辑以后,他就经常找我喝酒。他是个很注重养生的人,滴酒不沾。我知道,他是想见我才逼自己喝酒。26岁生日那天,我装着没人陪,找他过生日。搬了一箱啤酒,关了灯,点了蜡烛,喝酒聊天。半夜他喝的迷迷糊糊的,倒在床上,我清醒的要命,仗着酒意脱了衣服。事后他一直愧疚,口口声声的要负责。我拍了拍他肩膀,“我一个东北人,那点儿酒精没什么责任,全是心甘情愿。”

遗传病(堂良第二世)1


虽然他闷闷的,直直的,是个无法磨细的铁柱子。可是从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天起,我就没有羡慕过别人。不,应该说是他就没有让我羡慕过别人。我们同居了,他知道我喜欢大海,就把整个家变成了蓝色。看见时我真是幸福极了,摊在床上,握着他的手,想到五十年后两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还紧握着不放开,觉得怪可爱的。我滚进他怀里,“等我们老了,不想活了,就手牵着手去跳海。人们的骨灰就应该撒进海里,自由自在的。”九良吻了我一下,没有说话,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出版社的老板叫栾云平,他是周九良大学时的哥们,也是我的好友。我和周九良除了做爱没什么共同的爱好,认识栾云平以后,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拉着他喝酒。栾云平有大学问,周九良喜欢和他聊书。不论从文的,绉的,色情,白话,都能聊上一天。我们三个各取所需凑了一桌,这奇奇怪怪的三人行就成了。
我总觉得周九良和栾云平比周九良和我亲。周九良在我面前从不脱上衣,连做爱都不脱,大汗淋漓了我要扒他衣服,他会直接把我按下去。我问他,这算不算强暴。他拍拍我的屁股,又动了起来。我觉得他想给栾云平做受,他们大学同寝室还裸相对洗过澡。这事儿是栾云平喝大了说的,周九良滴酒不沾清醒的很,知道我要发飙赶紧解释。我白了他一眼,“谁愿意看你那丑玩意儿。”我也逼问过他,到底为什么不愿意给我看上身。他娇滴滴的捂着眼睛,“害羞。”屁,我也没见你泄的时候知道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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