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所谓的“网传阅文新合同”全内容及浅析(6)
2023-05-17 来源:百合文库
而且有意思的他们将“双方”放在这条协议最后面,也就说双方协定的只有“作品字数”,前面的大纲和创作计划均有他们裁定。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
那么创作者对于自己作品的创作权似乎完全丧失,这意味着是不是他们变相剥夺了创作者的著作权呢?
况且若是合约提到了所谓“市场需求”,无法被满足怎么办?
举个例子,如果我作为所谓的“市场需求”的代表,要求创作者无限期,无字数限制永久免费更新,那么基于2.4必须服从5.2的条例,那么是否要依据我这个“市场需求”,要求创作者无限期,无字数限制的进行永久免费更新呢?
(若真的尊重创作者为促进双方良好合作,不应该去除对创作者的创作干预,或者将这条合约去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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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仔细看没毛病, 毕竟为了保证作品的品质和质量合约期间不能再和其他平台合作创作作品了,可是细品之下就有些问题。
请注意,这条加粗的合约最后是句号,也就是说这是单独一条合约,并不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那么创作者对于自己作品的创作权似乎完全丧失,这意味着是不是他们变相剥夺了创作者的著作权呢?
况且若是合约提到了所谓“市场需求”,无法被满足怎么办?
举个例子,如果我作为所谓的“市场需求”的代表,要求创作者无限期,无字数限制永久免费更新,那么基于2.4必须服从5.2的条例,那么是否要依据我这个“市场需求”,要求创作者无限期,无字数限制的进行永久免费更新呢?
(若真的尊重创作者为促进双方良好合作,不应该去除对创作者的创作干预,或者将这条合约去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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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仔细看没毛病, 毕竟为了保证作品的品质和质量合约期间不能再和其他平台合作创作作品了,可是细品之下就有些问题。
请注意,这条加粗的合约最后是句号,也就是说这是单独一条合约,并不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