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阅文的霸王条款以及我们如何维权(2)
2023-05-17 来源:百合文库
⑧乙方必须独自完成作品,不获取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帮助。否则违约。
这种规定明显是矛盾的,按职务作品算,又不鉴劳动合同。单方约定的霸王格式条款。要命的是风险要自担。不予分配收益,这不仅违反著作权法,连一般合同的公平自愿有偿原则也是违背的。
要分成三种情况:
1、阅文的作者与阅文签的普通的协议,约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归阅文所有,其他人身权归阅文所有。但明显不属于普通正常的劳动协议。
2、阅文的作者跟阅文签的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阅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3、作品是阅文组织主持,代表阅文意志创作,并由阅文承担责任的作品,阅文视为作者,比如说党委组织一堆人写党的历史啥的这种。明显不符合。
所以按第二种情况看,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阅文的条款中是把作者的作品视为了职务作品,但是问题是明显网文这种东西并不属于职务作品的范畴,而且阅文并没有给予作者职务作品作者应有的权利
那签他干嘛?我们现在要维权,没有签约的千万不要签,已经签约的立刻停止更新,往死里拖,拖到阅文集团妥协为止。不然我们现在只能跟阅文单独走协商的路。这个合同签了风险很大,后果很可怕,就你一个不当的语言要找出错处,官方处理你是分分钟的事,影响了阅文你倾家荡产的都赔不了。这么大风险又没有相应的回报的事,咱根本没必要干。
不是所有的事法律都能解决,恰巧网络这一块法律规定没有跟上来。不懂法的人就会干了活还会被耍的光屁股跑。
这种规定明显是矛盾的,按职务作品算,又不鉴劳动合同。单方约定的霸王格式条款。要命的是风险要自担。不予分配收益,这不仅违反著作权法,连一般合同的公平自愿有偿原则也是违背的。
要分成三种情况:
1、阅文的作者与阅文签的普通的协议,约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归阅文所有,其他人身权归阅文所有。但明显不属于普通正常的劳动协议。
2、阅文的作者跟阅文签的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阅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3、作品是阅文组织主持,代表阅文意志创作,并由阅文承担责任的作品,阅文视为作者,比如说党委组织一堆人写党的历史啥的这种。明显不符合。
所以按第二种情况看,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阅文的条款中是把作者的作品视为了职务作品,但是问题是明显网文这种东西并不属于职务作品的范畴,而且阅文并没有给予作者职务作品作者应有的权利
那签他干嘛?我们现在要维权,没有签约的千万不要签,已经签约的立刻停止更新,往死里拖,拖到阅文集团妥协为止。不然我们现在只能跟阅文单独走协商的路。这个合同签了风险很大,后果很可怕,就你一个不当的语言要找出错处,官方处理你是分分钟的事,影响了阅文你倾家荡产的都赔不了。这么大风险又没有相应的回报的事,咱根本没必要干。
不是所有的事法律都能解决,恰巧网络这一块法律规定没有跟上来。不懂法的人就会干了活还会被耍的光屁股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