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辫儿】世俗呀(2)
我多希望那是真的啊。
可我不是相声演员,也没有搭档。唯一相同的就是,杨九郎依旧是我爱的人。
他不爱我,不,他不敢爱我。
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生,一个女生对我表白,我却对她身后走过的杨九郎动了心。
也许父母教导约定俗成,大家都觉得男生应该喜欢女生,可是我并不这么以为。我觉得很多人都在打着朋友的旗号去爱另一个人。
可是我不想。
我十六岁,第一次和杨九郎表白,他身上的白T恤被风吹出少年的味道,他憨笑挠挠头,把胳膊搭在我肩上,说:“张云雷,今儿不是愚人节啊,甭跟我开玩笑哈,咱是哥们啊,小爷我还得踢球去呢,要不要一起。”
“不了,我得早点回家。”
我拨开他的手,把他的目光甩在身后。我不甘心不认输,我放肆我叛逆,我走了很远,回头看他还在原地,我喊着:“杨九郎,我喜欢你。”
我不想放弃,我喜欢他,喜欢他与人玩笑有度,闲聊有哏,做事有担当,心里有志气,眼里有意气。他就是我的少年,我最最喜欢的少年。
我把校服写上他的名字,我把早餐牛奶摆在他桌角,我红着脸问他问题,把他一字一句记在心里。他并不厌烦,因为他拿我当朋友。
我不知道是谁告诉我父母这件事的,在他们问我的时候我承认了,我觉得这并不丢人。可是我爸却歇斯底里地打我,我跑出门滚下楼梯摔断了胳膊,挺疼的。
可是之后我才知道最疼的不是爸爸的一巴掌和妈妈的眼泪,而是身边人的异样目光。似乎从那以后我就成了一个怪物,所有人都离我很远,连老师的眼神我都能读出鄙夷,我阅读理解不好,即使这样我也看出来了,那是什么样的嫌弃啊。
我曾是让很多女生害羞的男孩,因为他们说我好看。我不觉得,我觉得杨九郎好看。对了,杨九郎没疏远我,他带着几个哥们,和我如初一样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