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过一个比我善良的人》读后感
她也许不是一个天生的创作者,却能凭借着直觉在命运面前不撒泼,也不抵赖,也是种功德。
最近读了笛安的新短篇《我认识过一个比我善良的人》,讲述了一个比较简单的故事,故事发生依然在北京,在这个混杂着各种各样人的大都市。故事中的“我”是一个编辑——和初恋结婚多年,凭借着自己的运气挖掘了一个畅销作家雪夜,用那两年赚的钱在花家地买个一个小房子。她将房子出租作为自己收入的一部分,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小小的出租屋里。
章志童是“我”的租客,职业是编剧,已经拖欠了十个月的房租,自己知趣先搬出去借住,打了借条。“我”准备将房子接着出租,遇见了以为女租客洪橙,正准备签合同时,章志童回来了。章志童说制片人补齐了欠款,准备还清欠款,接着租房子。“我”建议他们合租,正好房费减半,于是他们就这样住了下来。
后来三个人慢慢熟络起来,章志童把讲给“我”听的故事讲给了洪橙听——他的郑小姐,一个从18线女明星到现在偶尔能上热搜的明星。他和她是同学偶尔会叫章志童救急修改剧本,帮助她能把接着戏拍下去。
初五那一天洪橙和“我”在买东西准备包饺子,被一对老夫妇追着跑了出去,最后只有“我”和章志童一起买了速冻饺子来吃。吃饭席间,章志童坦言其实他的高中同学不是郑小姐,而是她的武替,只不过“我”从一开始就误会了,一直也没有拉下脸来解释。最后,洪橙终于回来了,吃着冷饺子解释着白天的事情,那是他的舅妈和舅舅,让她回家的。她解释道,新闻上一个医院的副院长用质量不合格的支架给病人,被自己的女儿给举报了,那个人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