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坟墓
从生到死,只需要一秒。
从幼稚到成熟,却需要漫无边际的时间,即使你为之赴死,也不能逃脱。
一间三十平米的小屋,一套简单不过的桌椅板凳,一台有些破旧的电脑,和一只卧在沙发上的颓废田园犬,这大概是男人所有的财产了。
他时常在深夜十一点的时候,顶着刚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照镜子,镜子里的人有时候会让他感到陌生,那眼角的皱纹和鬓角若隐若现的白发其实不是他该有的,毕竟他还不到三十岁。但他心里很清楚,他的内心其实早已苍白垂暮,像是坐在夕阳里睡过头的人,惊醒时分再抬头,满眼已是半寒秋。
社交生活使他头痛,他并不恐惧,但疲于使用各种面孔来应付场面,每天上班前,他要往他黑色的旧皮包里放入各种血淋淋的表情,那是时间给他做的面具,每一道针痕上都留着往日的疼痛。
在这个世界,不融于群族,不融于集体,那已然等同于左脚踏入坟墓。人类是群居生物,尽管相处并不融洽也依旧时刻虎视眈眈着落单的人,那不是同类,那是饥饿时分用来填饱肚子的猎物。 他有时候会想,这个宇宙究竟是否存在个体完全独立的文明,从生到死,只做些必要的简单交谈。不用操心谨小慎微的社交规则,不用操心碎乱如麻的亲情友情,讨厌便怒目相视,喜欢便眉开眼笑。
窗户上有一盆仙人掌,那是他屋子里唯一的绿植,“越矫情的人越要努力活着,因为稍稍松懈一下大概就要去死,”这句话是用来他鼓励自己的,要像仙人掌一样,即使在别人看来浑身都是刺,也要坚强的活着。将近三十岁未婚,除了这套小的可怜的房子什么都没了,他几乎都能想象到每次相完亲后,女方对媒人委婉的表达出嫌弃,所以后来他也顾不得什么面子,所有相亲全部推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