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影像与文字的距离
美国的东西听多了,看多了,感觉就那样。哪样?如它的历史,明白坦荡没情调。可是,它总有一些东西,在人类历史上没见过——如迪斯尼动画,美国大片,新奇,就吸引住你了。等把你轰炸得差不多没味道了,它又出现别一些新奇的,重新再来一遍这样的体验。好了,我举的是电影有关的例子,那么,美国佬在这个领域,除了推陈出新,也想试试情调什么的,所以他们翻开文学柜子,要拍出电影史上的文学名著,有很多叫好卖座的,远的有莎士比亚的多部作品,近的有《飘》等。可是今天我要吐槽的是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包法利夫人》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等等这样的作品翻拍,那可真是一团团的糟。
我是来居高临下,指点哪类文学作品应该拍成电影,哪一类不该拍,然后傲气地等着被反吐槽吗?我有点儿想,可是肯定没点儿人看我在这里的乱弹。你看,话题跟电影这个时尚的宠儿沾上边了,需要花费额外的文字扯这么多,真是没救的时尚病,就回到书上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包法利夫人》和《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有《麦田守望者》等等文学作品,被长久印刷成书为人阅读,根本的原因在于它们无法替代的文学性,一种刻意为之,或无心插柳而成的,奇特的文字风格。
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为例,故事简单,或者说,故意简单。毛姆评论说特罗洛普那代作家几十页写得长之又长的故事,现代作家已经习得大技,可以三页内就解决掉。所以我们也可以说,现代作家菲茨杰拉德们是故意简单,或者说他们没有能力写得长之又长?故事如下图展示的人物关系一样简单:
↑故事简单,还是故意简单?
盖茨比如何搭救那个落难的富翁,与黛西从前的恋事,又是怎么样发迹的,都是经书中人物尼克一眼扫过而已,这种现代性的处理手法,估计会吓着老一辈讲故事的作家们。阅读风气在变,写作风格在变,两者如何合拍,不在本文所论。《TheGreat Gatsby》的乔志高先生译本,《大亨小传》,是我以为好的中文译本,林以亮先生在其前言中的话,表达了我在这里想说的“至于在小说艺术方面,二十年代开始更步入一个刻意求新的时期。有人只写人物外表;有人挖掘人物的心灵深处,表达他们的意识流;有人把故事分裂成不连接的片断;有人用倒叙的手法;有人则根本尝试取消情节。在这一方面,菲茨杰拉德采取的仍是中庸之道,甚至于可以说不脱写实主义的窠臼,毫无新颖之处。
可是它的内容和形式交织成一件精致的艺术品,很难将二者分割加以讨论。菲茨杰拉德在本书中控制了他的抒情倾向,配合上客观的观察,使他流动的文体获得了实质的肌理。同时,在不知不觉,菲茨杰拉德找到了恰到好处的语气,而这种语气正是小说家的确当语气。因此这本书的成功之处不在内容,也不在形式,而在二者以外的一种情调(Mood)。”
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描写的无非是一个少年沿街一边踢着空可乐罐,一边嘴里自作自话,脏话连篇的故事,可直到今天还在不断出新版,也是因为如董鼎山先生所说的“这部小说的吸引人处不是情节,而是文字的细节,语气与奇特的作风。我对这类少年自述生活的小说根本没有兴趣,经过朋友怂恿之后,我好奇地向朋友借阅,翻了第一页,就不能释手,聚精会神地把它一口气读完(我十四岁的女儿也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