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篇:治安警察(4)
除了手枪之外,另一种重要的火器便是长枪。与本土的警队类似,治安警察在执行常规巡逻任务时并不会带着长枪,然而共和历96年3月开始,因为治安形式的恶化,所有出勤的警员都被要求携带长枪。
共和历94年12月,远征军回国时,给亚罗格尔殖民地留下了超过五万把老式的前装滑膛枪。尽管在共和历93年,国防军便开始大批量装备使用雷泵击发的线膛枪,但远征军由于各种原因,仍旧配发老式的燧发滑膛枪。这些老式火器武装治安警察绰绰有余,然而因为其落后的性能和糟糕的可靠性使得相当一部分警务人员对使用这些武器感到十分反感。不过,亚罗格尔殖民地的第一间军工厂的建立使得情况出现好转。大量的老式火器被送往改造,更换了击发装置,并在枪管内刻上膛线。仅共和历95年,就有约两万把燧发滑膛枪被改造为带膛线的雷泵击发枪。并且,因为治安问题的日益严重,殖民地向本土要求大量物资援助,大量的现役火器被治安警察接收,至共和历96年为止,治安警察的火器精良程度已完全不亚于正规军。
跟枪械一样,军刀也是警务人员的重要装备。治安警察在早期与本土的警察队伍相似,执勤警员佩戴军刀出勤。警务人员的军刀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被称为“警员佩刀”(Schutzmann-Schleppsäbel)的短款军刀,通常装备给一般警员。这种军刀还有一种被称为“警察军刀”(Polizei-Säbel)的变种,二者最大的区别是,前者使用剑带固定在武装带上,后者则是用一体的刀挂。另一种是警长及以上级别装备的,与国防军军官款式相同的军官佩剑,或者也被称为“燧发枪兵军官军刀”(Füsilier-Offizier-Säbel),根据剑鞘固定方式的不同,这种军刀也被分为“燧发枪兵佩刀”(Füsilier-Schleppsäbel)和“燧发枪兵军刀”(Füsilier-Säbel)。需要注意的是,不少人都会给按照个人喜好自己的军刀做一点个性化改造,或是私人订制专属于自己的华丽佩刀。
主流的观点认为,军刀在实战中的作用正逐渐变小,军刀正逐渐变成装饰品,而不是武器。在执勤过程中,警察的军刀更多起到的是威吓作用,毕竟警察拔刀追逐疑犯的场面确实难得一见。而在亚罗格尔殖民地,治安警察在实战中也发现了军刀的种种不便。在很多需要使用非致命武力的情况下,军刀完全没有用武之地,但警务人员也没有其它合适的工具,往往都不得不空手上阵,并且,沉重的军刀在追逐中会对警员的行动造成诸多不便。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任务中携带军刀的警员数量越来越少。但与此同时,另一种装备受到了治安警察的青睐——警棍。
尽管警棍远不如军刀有威慑力,但警棍的使用限制没有军刀那么麻烦,不必担心武力使用过度而导致目标或是无关人员受到意料之外的伤害,在镇暴等场合,警棍也比军刀或是枪托顺手得多。但由于警棍并不是制式装备,本土的警察队伍也并没有装备警棍的经验,因此将警棍推广到整个治安警察队伍的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在共和历95年上旬,警棍已经被全面配备到治安警察队伍中。军刀的地位几乎被警棍完全取代,几乎所有出勤警员都会选择携带警棍,除了一些高级官员。不过,在正式场合,警务人员依旧需要按照条例规定佩戴军刀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