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篇:治安警察
简介
创立
在共和历94年对亚罗格尔大陆的远征后,普诺森共和国随即在被征服的地区设立了政府机构,开始对殖民地实施行政管理。尽管原住民的政权已被瓦解,但在占领区内的反抗势力仍然十分强大,主张武装反抗普诺森人的殖民统治的匪军活动极为猖獗。并且,在原住民政权的颠覆后,普诺森政府无力在整片大陆实施统治,亚罗格尔大陆的大片土地陷入了政权的真空,犯罪活动此起彼伏,数量庞大的游民团伙亦被吸引到普诺森控制的富饶地区,治安问题日益严重,当局需要相当规模的武力来维持治安。
当局最初的想法是,在远征军回国之前,借助军队的力量解决治安问题,但这个想法随即被证明并不可行。远征军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军费并不足以支持其长期驻扎海外,加上议会以及国内舆论原本就对远征亚罗格尔的军事行动并无太大热情。最重要的是,此时殖民地的发展前景尚未明朗,没有人知道这片殖民地会带来多少利益,也没人能够断言普诺森对于这片土地的统治会不会长久。把如此多的人力物力投进这个无底黑洞并不明智。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在殖民地建立警察部队的计划被提上了日程。
由于历史原因,本土的警察队伍大多分属各个城市,相互之间并不统属。尽管也有直属于中央的警察队伍,但是警务方面大多由地方自主管理。虽然这种模式有效减少了中央的负担,并且使地方能够较为灵活地处理大多数突发状况,但是一旦出现需要跨地区行动的情况,各单位之间的协调指挥就成为了噩梦。
当局认为,鉴于殖民地的特殊情况,仿照本土的模式建立警察队伍的可行性并不高,因此,有必要设立一支能够管辖殖民地全境,由殖民地政府直接指挥的警察队伍。综上,共和历94年11月,治安警察宣布成立。
治安警察总局旗帜
当局曾经设想从原住民中招募警员,但这一想法在实施前就被否定。原住民的可信赖程度是一个极大的问题,亚罗格尔殖民地的所有政府公务人员均为普诺森人,仅有极少部分的原住民能够在政府机关担任诸如翻译一类的辅助人员。至于武装部队,则极为严格地奉行原住民不得加入这一原则。抛开忠诚度这一问题不谈,即使原住民训练得当,他们的战斗力和服从性也远远比不上普诺森人,除此之外,还需要教会他们德语,否则就会因为语言不通而无法指挥。综上所述,治安警察的人员构成百分之百都是普诺森人。在治安警察初创时期,人员基本从本土的警察队伍中抽调,除此之外还有从国防军中转业的老兵。随着时间的推移,从殖民地当地招募的普诺森人移民的比例正逐步上升,不过从本土抽调的警员依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截止到共和历96年4月,治安警察的在编警员数量约为三万五千人,另有四千余名文职人员,为普诺森国内规模最大的警察部队。
格言
Dienen und Schützen(服务与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