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向主九辫】 尘(3)
★强强设定
★警察设定(如果细节有错误请指出,十分抱歉作者不是特别了解公安系统相关知识)
chapter 3.
张云雷甩上车门,环视了一周自己的所处地,是个很普通的老旧小区,垃圾堆在一起,气温不是很高但蝇类仍能存活,很符合低阶层一家三口的居住条件。
伸手想把外套脱下搭在手臂上,被人一把擒住手腕,张队回头瞪了一眼,那人浑然不觉地冲着他伸出手指摇了摇:“苍蝇能存活不代表温度高到可以不用穿外套,尤其是现在天色已经很暗了,D市的早晚凉着呢,你那关节再不好好保护保护……”
“杨九郎你他妈再废话就给我滚回去和春姐在法医室对着那三只断臂唠叨!”张队很不给面子地甩给杨副一本案情记录本——杨副队长很荣幸地成为张队的助手兼记录员,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还不忘回嘴:“你居然放心我和春姐独处一室了?那感情好啊,我这就回去。放心我不开你那办公车辆,我打个车回去让栾局给我报销……”
话是这么说,人可没有转身去拦出租车的意图。五分钟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坐在了张队身边。
“您别紧张,我们就是来问问您当时发现断臂…嗯…尸块的具体细节。”张云雷端起面前的纸杯却没有要喝的意思,食指在纸杯口摩挲。对面坐着的男子有些拘谨,双手抠着已经洗得泛黄开线的沙发套。
倒是他身旁坐着的女人先开口:“不是已经来问过一遍了吗?您回去看看您同事的记录本,或许上面记的和我们接下来要说的没什么出入。”
“那是分局的同事,这个案子已经上交我们市局了。常规询问,请您配合。” 张队难得的好声好气,上下打量了一下说话的女人,生活拮据,勤劳能干,不论是自己还是家中都收拾得一尘不染——略微有些强势。
女人拢了拢耳后的碎发,声音有些不虞:“我们一家去赶海,是我女儿无意挖出来的,就这么简单。我女儿还小,这件事已经给她造成困扰了,我不希望它继续打乱我们的生活。”
杨九郎把本子放到面前的茶几上,拿起桌上的娃娃摆件端详:“如果可以,我能跟您女儿聊聊吗?”
女人眉头一皱,突然直起上身让她的膝盖撞上了茶几角,发出不小的声响:“不行!你们还要折磨我女儿多久……”
杨九郎已经做好继续跟她纠缠的心理准备,无论如何都要见见那个女孩。那男人却突然发声:“冉冉,让他们查吧,早查完我们早轻松。”被称作“冉冉”的女人好像突然收敛了强势,垂下头不再说话。
“警官,能不能别太刺激我女儿,她还很小。”男人放低声音,起身推开了一扇门,里面是布置精巧的房间,粉色占满了整个小小的空间,仿佛是所有女孩儿时幻想过的童话世界。女孩从地上的一个小帐篷里探出头来,一手里攥着衣服没套整齐的芭比娃娃,一手掰着手指数数:“爸爸,警察哥哥又来了。这是一、二、第三次啦!”
张云雷和杨九郎同时皱起了眉头,杨九郎先一步进门蹲在了小帐篷前面,男人已经回到沙发前去安慰妻子,张云雷靠在门口不知道在问谁:“分局记录只询问过一次,为什么孩子说警察来了三次?只有这一家来过三次所谓的‘警察’,还是所有证人都见过三次‘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