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官:数易其名,未改其命
本来,女子在封建社会地位很低,穷人家的女孩子更甚,要么就没有名字,要么敷衍潦草地随便起个名字。芳官被买进贾府之后,她几经周折,又被几易其名,但最终却又回到了起点——以芳官之名从戏子变成了女尼,在尼姑庵终其一生。
一、梨香院的芳官。
芳官等一干小姑娘被贾蔷从姑苏买回来,安置在了荣府的梨香院中,排练戏曲,目的是预备元妃省亲唱戏之用。此时的“芳官”之名,更像是对这个小姑娘年龄和职业的交代。
所谓“芳”,既是芳龄的“芳”,意指芳官处于豆蔻芳华之龄;又是芳姿的“芳”,意指芳官的姿容和才艺。在第十八回中,十二官为贵妃献唱中,“一个个歌欺裂石之音,舞有天魔之态。虽是妆演的形容,却作尽悲欢情状”。芳官虽不如“最佳女主角”龄官,也是第二名的榜眼。
所谓的“官”,毋庸多言,指向的是其优伶的身份。在封建时代,对歌舞或戏曲演员的称谓,叫伶人、优伶、伶官等,“官”更像是对唱戏职业的代称。
二、怡红院的耶律雄奴。
在五十八回中,因为宫里有老太妃薨逝,皇上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贾府的小戏班不得不解散,十二官中有三分之二的女孩子不愿回家或是无家可归。这三分之二的女孩子被分入各房作了丫头。
作为正旦的芳官,被贾母掐尖儿分到了宝玉的怡红院中,芳官从一个优伶变成了丫头。宝玉自小就是个爱起名字的人,他小时候给自己起了名字叫“绛洞花主”;他给刚进贾府的林黛玉起了表字“颦颦”;他把花珍珠改成了“花袭人”;他把四儿改成了“蕙香”。所以,聪明伶俐的芳官自然也逃脱不了他的“辣手”。
在六十三回中,宝玉觉得“芳官之名不好,竟改了男名才别致”,把芳官改名为“耶律雄奴”。更甚者,他还为芳官改装,“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来,当中分大顶”,把一个小姑娘生生地女扮男装成了一个小厮的模样。
耶律姓是五代十国时期辽朝的国姓;“雄奴”的谐音是“匈奴”,乃蛮夷之族。在雍乾时代,出现这样惊心动魄的字眼,也令后世读者为曹公的“文胆如铁”和民族腔调捏了一把汗,我们姑且不议。
就文本而言,宝玉为芳官取名“耶律雄奴”,更多的是出于对芳官外貌特点的呼应。芳官的样貌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的回目中,进行了交代:
穿着一件玉色红青酡式三色缎子斗的水田小夹袄,束着一条柳绿汗巾,底下水红撒花夹裤,也散着裤腿。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右耳眼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带着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的面如满月犹白,眼如秋水还清。引的众人笑说:“他两个倒像是双生的弟兄两个”。
从此段描写中可以看出,芳官长的是很英气的,带着一些少数民族的特色,素来爱杜撰的宝玉见“貌”起意也是情有可原的。芳官的身份从戏子到丫头,名字也随之从“官”到了“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