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轻小说——《我们都是回魂尸》
人类进化后的时代,人被杀不会真正死去,而是变成亲近之人的替身。当人凝聚精神,注入替身后,替身便变成了另一个你,你拥有这具躯壳的性格和能力。
渐之,替身成为了一种类似生活必需品的东西,成了某种标榜价值的货币。
晚饭过后,家里先是吵闹了一阵子,现在又安静了下来。我、妻子茉茉和儿子陈皮的脸色大约都不太好看。在要“杀死”我还是我的妻子茉茉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家三口还是没有做出最后决定。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再次对茉茉重申:“我觉得陈皮应该有一具带有幽默气质的替身,像我这样的,才更招女孩欢迎。你当时不也是看中我有意思吗?”
茉茉隐约翻了一个白眼,淡淡地说道:“那是过去,如今体贴温柔的男人才更容易博得女孩欢心。更何况,我是陈皮的妈妈,母子连心,我去做他的替身,儿子用起来肯定更得心应手。”
“是,是,是,不就是儿子和你更亲嘛,就会用这一招搪塞我。”眼看争执依然没有结果,我又看向陈皮,他的表情显示出,他已经有点倾向于“杀死”自己的母亲了。这可不好办,于是,我赶紧宣布家庭会议暂时中断:“陈皮明天要早起上班,“杀死”谁这事应该周末再议。”
待陈皮睡去后,我和茉茉偷偷把陈皮的那些替身从他腰带上取下来,借着灯光,清点起来。我们的儿子,现在已经有七个替身了。在同龄人中,这应该是个中等偏上的数目了。
唯一让我们担心的是,这些替身大多来自于家人和朋友,缺少一些更优秀的人物。
我抚摸着我母亲的替身,茉茉也捧着她父亲的,用湿纸巾擦拭他的头发。这两具替身,原来是属于我和茉茉的,但有了孩子后,自然便优先紧着孩子,于是我们便都过继给了他。但陈皮并不爱用这两具替身,他觉得它们过于陈旧,倒是陈皮的哥们给他的一具替身,在我们看来,它破破烂烂的,可他一出去玩就会换上,说觉得很酷。酷这个词,反正是不属于我和茉茉的了。
看着母亲那缩成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替身,我似乎还能想到她“活着”的时候。
我们的上一辈是第二代“替身人”。替身人是一类新人种,是人类进化的结果,看似突兀却又顺应自然。之所以称之为替身人,是因为如果你杀死他们,他们不会真的死去,而是会变成一具替身,以供其他替身人使用。当然,前提是这具替身和你亲近,愿意被你使用,那么,你和替身之间就会建立一种联系,当你凝聚精神,便可以将你的灵魂从自身躯壳中抽离出来,再注入到你的替身之中。接下来,替身就变成了另一个你(连样貌也会被你的灵魂修改成你的样子),这个新的你,可以选择并带有替身的一部分性格和品质,一些你向往却不曾拥有的优点或特长,也就是说,你可以通过替身,变成不一样的人。
到了我们这个年代,几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变成“替身人”了。仔细想想,比起某种基因进化,这更像一场病毒爆发,而人们似乎来不及思考,就已习惯了这个被替身人占据的世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之一切发展得迅速且理所当然,替身不知不觉间就成了一种类似于生活必需品的东西。我记得那段时间,电视里经常会播放一些公益广告,苦恼孩子过于自闭的父亲,选择自己变成替身,供孩子使用,让孩子重获开朗;彼此相爱的眷侣,“杀死”其中一人,结合两人的优点,共同打拼出更好的未来生活……“杀死”自己成为替身,是生命的升华。死去的人不会真正死去,只是陷入沉睡,换一种方式永远陪在心爱的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