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痛打落水狗”
前两天聊到了关于《我的英雄学院》涉及错误史观的事件,也该有个后续。据说有一个原本和这部作品读者没有一点交集的微博用户,突然发出一个投票“该不该抵制不入学该学院?”引发一阵嘲笑:因为所谓的“英雄学院”当然在现实世界里不存在,有些用户笑他愚蠢,一些认为这是故意蹭热度。我倒是知道这个行为教“痛打落水狗”。
“痛打落水狗”在词条里的解释是来自鲁迅的《论“费厄波赖”应该缓行》,中间说道: “至于‘打落水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水而定。”鲁迅先生这教人“如何打落水狗”自然是一种反讽。对于鲁迅先生的理论,他已在自己作品集中说得很明确了,我没资格来解读前辈的文学理论,姑且就自己啰嗦一番。
这语句里首先是要痛打“狗”的,至于为什么是狗,我总觉得是古时野狗遍地,既可能身上带着病菌,也可能偷吃鸡鸭,伤害小孩。总而言之,这狗是有害的,然而这狗的有害却是有限的:站起来身高不会高于人,牙齿不至于一口咬下人的手臂,脚速也不至于让人头昏眼花。而且狗不作野狗的时候,还能给人看家护院。所以这打的目标必须能够认识到的,而且不至于打不过的对象。就像是古代农民起义,地方农民军先干掉的肯定是地方官员和守军,因为他们的见识告诉他们欺压自己的首先不是封建帝王,而是地方贪官污吏和他们的手下;而且农民军一般也打不过中央精锐部队,地方武装却是奈他们没办法,你看每一次攻入皇城的都是首领,可曾见什么散兵乡勇直接推翻王朝?
这打也不是什么单挑,不是什么对决,最好是“痛打”,这痛打必须要是一面倒的,对手已经躺在地上任别人宰割了,如果对方还很强,那最好不要打。而且这“痛打”一般还是一群人上来的,这样每个人都能用手上的棍子打上记下。以前的乡村械斗,都是自己受了委屈,也不能和别人对决,最好是叫上自己家的“兄弟”,找准对方一个人的时候冲上去一顿“痛打”,既威风也能让对手吓得不敢反抗,自己也免除了可能受伤的情况。
但最爽的莫不是打“落水”的狗,这狗到底是怎么落下水的大家是不管,但是这狗一定很不会游泳。所以奈何他牙利爪锋,也只能在水里扑腾。大家一看到这情况,就抄着棍子过来,齐刷刷把狗头往嘴里按,这狗到底有没有病菌?到底有没有偷吃鸡鸭伤害小孩?此时都不咋重要了,因为见到狗落水的时候很少,而自己打死一只狗,没人知道那是抑制落水的狗。就算这狗名家有主,一顿乱棍把它打死在水底,狗不说话人也散了,这案子就不了了之。
那是不是“落水狗”不该打?我看倒不必,因为这狗确实可能是有病菌的,也有可能吃鸡吃鸭的。而且狗大多情况下确实比人要强,留个心眼也是人之常情。问题的关键不是打狗这个行为,而是打狗的过程严密与否。简而言之就是:1,判断狗的情况,2,判断狗该不该打,3,判断怎么打狗。第一点以上已经涵盖了,最大的问题是后面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