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广西乡下这两天,我终于确认李子柒的田园牧歌就是一派胡言(2)
可这一过年,三姑六婆、皇亲国戚都得互相跑团一波,那是一个吵。要知道,乡下啥都缺,就不缺老人和孩子,而大妈和孩子永远都是最吵的。和别人一起过去的孩子,居然还好,毕竟穷人孩子早当家,干啥都不嚷嚷,而且也都是熟人,语言相通,自然打成一片;可从自己这边过去的孩子,那就真是皇亲国戚了。哭个不停的最能吵人起来,车子到家又往往是清晨,最后别说我,就连我妈,基本是全家人都在哄她让她高兴。
在睡眠这一关过去之后,更难搞的还在后头。哭了,证明他对这个环境还是有感受力的,多带出去走走就好了;躲着不出的,虽然不吵你起来,但那之后就难搞了,这些孩子逃避回乡下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吃饭嫌难吃,干活嫌邋遢,坐车嫌晕车,应酬嫌孤独,就连去野外玩,也会因为锻炼不足四面楚歌。回乡下,对他们而言就是休眠模式是否开始的信号,对大人而言就是面子果实何时失效的信号。😯,这个小孩是我,这个大人也是我。
那好,长大了,得担当责任了,第二天起来,就得上手干活了。
起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务农。对的,是跟陶渊明《归园田居》里说的一模一样,"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那种务农。别看农村不像石屎森林那样有一间间隔断一层层楼房,这片貌似比自由女神更加自由的荒野,也充斥着人与人之间盘根错节的利益纠纷。这一片地不许你耕田,那一片地不许你养鸡,这棵树不给砍,那个湖不能喝。啥?你反对?卫星照着你,证据确凿,你怎么说?所以,这农活干的没有自由度,种个菜得走一公里山路,摘个酸梅得翻过好几个山头,一来一去效率不可能高。
不过,整体而言我完全赞同这样的做法,毕竟人的私有财产和整个社会的自然资源受到了极大的保护,这使得勤劳致富在这些穷地方终于变成了有可能的事情。我的舅舅是这个村里第一个实现养鸡致富的人,要不是有这些保护,鸡可能被偷,村霸可能强占,这地方就真得应了那句"穷山恶水出刁民"了。
耕田和喂鸡,不瞒说还可以,虽然又脏又累,但成就感很好。首先,真的是个费力的活儿。锄头一撞一起,铲子一挖一扔,如此循环几个小时,家里这片荒地才算是做好准备工作;一吨的饲料分次掺水浸泡,再翻山越岭分装到各个饲料盆里,也得要上一个小时,一天三餐都这么搞,很看臂力。活干完,衣服铁定沾满黄的棕的白的一片一片,爱干净的,只能跑到厕所里,拿活塞抽起的井水速速洗一遍身子,但一般的农村人,只任它脏乱,一天的活干完回家,才把最后这衣服这身子彻底的洗濯一番。
干了活,吃了饭,洗了衣,上了床,不仅我,我全家人的精力就基本走了大半了。
干活得用锄头,吃饭得烧柴火,洗衣得抽水井,购物得开摩托。发现了没有,这一件事两件事的,一个人可真做不了。一人锄头,得要有另一个人收获吧;一人煮菜,得要有另一个人烧柴吧;一人洗衣,得要有另一个人抽水;一人购物,得要有另一个人开车吧。所以说,能活在城里你就偷笑吧。我们城市人有丁克的想法,纯粹是因为我们太闲了。农村整整夫妻俩,单纯打理吃喝拉撒睡都已经拼尽全力了,他们有什么理由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