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华语抄袭作品受到热捧
一,花粥
想必这位所谓的民谣歌手大家也不陌生,脍炙人口的《盗将行》《老中医》之类的,肯定收到所谓的民谣爱好者的追捧。歌曲《盗将行》被某大学老师批是狗屁不通,和该老师杠上了,前段时间花粥又深陷抄袭传闻,我们都知道其实文艺圈抄袭向来都是常态,但不是太明显都可以称之为借鉴,但花粥这次的抄袭就很露骨了,直接连名字都抄了,然后把编曲等等的署名改为的名字。现如今国内在版权这一块管理的也越来越严格,而国外很多国家更是把版权视为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抄袭是为人所不齿的,无论这次的事件真相是什么,能不能压下去,要知道她是个所谓的原创歌手,这样的丑闻一出必定会把网友歌迷们的目光也聚焦在她的其他作品上,要是再被一些真正有品的网友发现其他歌曲也有诟病那就更是难以翻身了。出作品抱着博人眼球的心态的话,那肯定是不会被大众所认可的。
杨小壮《孤芳自赏》
抖音这个自媒体呢,当然利大于弊,但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弊端,而在这个自媒体的风口浪尖上,其实为了博人眼球蹭自身热度的人太多了,就比如最近爆火的《孤芳自赏》,在网络上传开之后,也被网友们认出抄袭现象小壮的歌曲《孤芳自赏》抄袭《Something Just Like This》。我已经很久没有点开酷狗的热歌版了(近来的热歌很少符合我的口味),今天没事顺手点开热歌版,随便点了一首歌听,歌名叫《孤芳自赏》,听着听着,越听越觉得熟悉,觉得肯定在哪里听过,一时想不起来,后来几天我在刷视频软件时看到有心的网友早已发现了此曲抄袭热度好评较高的《Something Just Like This》,除其狗屁不通的歌词外,还有所谓的歌迷更是为其配上眼泪模糊的影视作品,此则现象不仅突出,刚让人怀疑其有炒作的现象,而如今被大伙揪出抄袭的不堪事实,实在令人感叹歌手也是有颗大心脏。
关于抄袭所收到的法律的惩治呢,我以为大家伙百度了一下,抄袭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如下内容:
一、侵权的民事责任:
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根据《著作权行政刑罚实施办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
(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
(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