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初登场,在CE世纪的舞台上——第二十三章
“隐私安全”对于身处P.L.A.N.T.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奢求——理事国集团在P.L.A.N.T.实施全网络的电子监听,这种事情已经个众所周知的秘密了。
理事国集团,全称“P.L.A.N.T.联合建设、治理与监察理事会加盟国集团”,始于C.E.38年,由再构筑战争之后形成的大国三巨头,也就是大西洋联邦、东亚共和国以及欧亚联邦共同牵头组建,集团加盟国可以在P.L.A.N.T.的建设中进行投资取得股份,并在未来通过所占股份得到相应的回报收益。
C.E.44年,第一批十座殖民卫星(也就是后来的Aprilius市)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L5殖民卫星群正式由之前的Zodiac更名为P.L.A.N.T.,而随着“天上的社会”日趋完善,居住在P.L.A.N.T.的这数千万人到底该由谁来管,该怎么去管的问题,也就顺理成章地被提上了理事国集团的会议桌头。
C.E.45年2月4日,理事国集团在L1的世界树空间站举行了首次“理事会加盟国全体首脑会议”,决定将现已存在的“工业同盟委员会”(简称工盟会或IAC)扩编改组为P.L.A.N.T.评议会用于P.L.A.N.T.殖民卫星社会的管理工作。
2月11日,P.L.A.N.T.评议会正式编组成立,由第一日议长麦克米伦·杰弗逊与理事国集团全体首脑共同签署了代表评议会与理事国共同管理P.L.A.N.T.以及自愿交出部分主权的《P.L.A.N.T.评议会与P.L.A.N.T.联合建设、治理与监察理事会联合治安条约的世界树议定书》,国际上又称《世界树条约》或者《世界树联合治安议定书》。
《条约》第六条明文规定:
第一,为了对P.L.A.N.T.的安全以及为L5宙域的国际和平和安全作出贡献,理事会加盟各国依法有权在P.L.A.N.T.各市卫星城内驻扎一定规模的维和部队,协助当地公共安全保护机构进行联合治安事宜。
第二,理事会加盟各国依法有权在P.L.A.N.T.宙域布置一定规模的维和舰队,并被允许使用P.L.A.N.T.的设施进行停靠与维护。
第三,理事会加盟各国依法有权在P.L.A.N.T.各市内部设立信息安全维护中心,依法行使对P.L.A.N.T.内部信息安全协助维护职能,并依法拥有筛取信息不予公开权。
根据《条约》第六条第三项,理事国集团各国都在下辖P.L.A.N.T.各市都设立了专门的电子监听机构,对P.L.A.N.T.区域内所有网络中的一切信息进行监听,监听范围涉及文字通讯、语音通讯、视像通讯、网络文字发表与下载、语音发表与下载、图像与视频发表与下载等一系列方方面面。
同时,这些电子监听机构也会特别主动地去监听一些P.L.A.N.T.政商人物、娱乐明星以及本地调整者运营企业的隐私信息甚至政商机密,而后将其中一些特别重要的挑选出来分档回传给机构所属国家的专门机关处理,而另一部分并非需要保密的信息则会被提供给这项计划的民间供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