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绵绵。加拿大威士忌
我在这个书店工作很久了,那个金发男子是这里的常客。今天他照例去了最顶层的贵宾单间阁楼,点了杯加拿大威士忌。我有些想念马修,那是一个阔别多久都看上去年轻的小伙子,他很擅长调加拿大威士忌。
我将酒送了进去。下午四点——这是今天最后一单了,我拿好钱,像往常一样把钥匙放在男子手边,下了楼收拾好东西后离开了。
暖橘色的灯光下,那名男子——弗朗茨烦躁地抓着他那头漂亮的金发。他得了场重病,每日头脑昏沉。
近日他在家中找到了些加拿大的物什,认定是重要之人的东西。
古老的欧式花体英文书籍在他看来稍有费劲儿——他不满的嘀咕声透过隔音效果并不太好的墙壁传出来:“哥哥我真是苦恼,为什么都是一点儿都不优雅的英文呢——”
年轻时,弗朗茨曾来过加拿大,那时是和他的死对头亚瑟一起来的。亚瑟带着美洲大陆的新生体阿尔弗走了,弗朗茨虽然没有争到阿尔弗,但显然这并不能影响他的心情,他仍然每天在北美大陆游荡。
后来,他就遇到了马修。马修是个可爱的孩子,与他的孪生兄弟如出一辙的模样,卷卷的头发却像极了弗朗茨,瘦小的躯体外罩着白色的衣衫,不知所措地抱着那只快要比他高些的熊,眼神躲闪。
弗朗茨将他领回了家。
小马修喜欢让弗朗茨给他讲故事,弗朗茨记得。
那年马修刚刚七岁,他的成长很慢、很慢。他迈着不太稳的步子走到弗朗茨面前,挥舞着小手将书递给弗朗茨。
弗朗茨痛快地将文件推到桌子的另一头,将孩童抱至腿上,用标准优雅的法语给他讲故事——映着窗外火红的云彩,映着壁炉里跳动火苗的暖橘色调,还映着黄昏归巢倦鸟的啼鸣。
他在安稳匀长的呼吸中合上书,鸢尾紫色的漂亮眼睛温柔地注视着背橘红色映染着的脸颊。
马修十四岁那年,弗朗茨带他去了Bar。那是马修第一次喝酒,他平生第一次有了一种令人痴迷的快感,但还不对、还不对。
马修有些醉意了。他拿着一杯红酒坐在弗朗茨对面,看着他和姑娘们交谈,光怪陆离交叠在高脚杯中,又加倍映射出来,便什么都看不真切了。
“弗朗茨叔叔,这样不会无聊吗?”
“无聊?”弗朗茨嗅了嗅杯中的红酒,“哥哥我向来与无聊的优雅情趣为伴。”
“想去卢浮宫看看吗?”
“嗯。”
从那次之后,他开始尝试调酒。他第一次调出加拿大威士忌时,拿给了弗朗茨。弗朗茨再次将文件推到了桌子的另一头,拿起高脚杯深嗅,小小抿了一口,似乎回味了很久,终于低低赞道:“好酒。”站在一旁心都快要停跳的马修感到轻松。
弗朗茨难以忘记加拿大威士忌的味道,清爽,像枫糖浆一样馨香。
弗朗茨带马修去了卢浮宫。夜晚的塞纳河畔灯火通明,河水中也映着满天星光和奇灯怪影,令马修不自觉想起弗朗茨总是挂在嘴边的那个词,élégance.
后来弗朗茨总是很忙。马修独自去了香榭丽舍大街。来来往往的女子都带着有宽大帽沿儿的帽子,红唇微启,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好看的卷发和夸张的裙摆随着步子两三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