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墨菲定律》(上)
我和金见面的地方是一个汉堡店,店里通常不卖汉堡,也不卖炸鸡,甚至没有披萨,只卖沙拉,还是纯蔬菜的那种。
店主是个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已婚,守寡,发胖,皱纹与褐斑从眼角开始,缓慢而理所当然地占据了她面部百分之五十的皮肤。
事实证明就算是顶级sk-II都留不住女人的美貌,她带笑的眼睛在年轻时想来是极美的,但在耸拉的眼皮遮挡下,那点神韵也随着鱼尾纹一同流逝。
我不喜欢和金见面,因为他很烦,话很多,大脑犹如浆糊,一个话题永远不能维持三句话以上,思维混乱注意力分散,又肢体灵活得活似患上了多动症,但店里的牛奶很好喝,非常好喝,可以提升百分之五十的幸福指数。
当我到店里的时候金已经在和店主聊天了,掀开梅菜干色的破旧门帘,少年蜷缩在像是被人狠狠蹂躏过而皱成一团的沙发上,面带蒙拉丽莎的微笑,手里捧着果汁,桌上的土豆泥吃了一半,里面的黑椒汁还没搅拌均匀。
无论是从哪个角度,他的表情和神态都昭示着他是一个完美的倾听者,神情专注,从不多言,包容并理解你的一切言论。
只要忽略他时大时小的鼻息,一切都很完美。
我走过去,把土豆泥完整的,一滴不剩地浇到了他的头发上,黑椒汁流进他的眼睛和耳朵,金迅速地眨了眨眼,又舔了舔嘴唇。
随即他露出了一个不知是开心还是愤怒的惊讶表情,对,就是那样,眼睛瞪大,嘴巴张开,狠狠吸一口气,手臂抬起的力度让我以为他要把我打成旋转陀螺。
然后金狠狠地抱住了我:“阿赫!”
我的表情肯定不太好看,因为黑椒汁淋到了我新换的衣服上,而金则用更夸张的动作往我身上犬科动物似的蹭,一般来说,我脸色越差他闹的越开心,而且我发誓那些土豆泥大半都被他蹭过来了,黏黏糊糊的,让我想起上一个梦境里,那些亲亲热热爬遍我全身的鼻涕虫。
“金,你是唯一一个在梦里也能睡着的人。”
我把他从自己身上推开——有点费劲,他力气比我大——那些糊状物在他重新跌回沙发的时候消失得干干净净,好端端又无辜地躺在碗里,似乎从未离开过这个透明玻璃器皿,将一个男人抹成七窍流血的惨状。
店主依旧在讲述着她与自己早逝丈夫的种种,天马行空想哪儿说哪儿,毫无逻辑顺序可言,上一秒还在说两人的十年蜜月,下一句就是她与他的初恋情人见面时的惨烈修罗场。
梦境的时间是循环的,她维持着清洗蔬菜的动作,对每一个进入店铺的梦境旅人微笑,并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将土豆泥,酱汁和沙拉拌在一起。
这是她恋人最爱的吃法,三十四年的记忆依旧如新,不会随着她的岁月褪色,老化,枯萎,鲜亮如一朵玫瑰。
而在自顾自讲完那些故事,她便会重新坐回柜台,开始新的轮回。
这就是梦境,我们这些肆意闯入他人梦境的不速之客,就是梦境旅人。
金叫金,外表年龄二十一不止,心理年龄十二不到,我叫他笨蛋。
我叫阿赫,外表年龄十二不到,心理年龄二一不止,金叫我阿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