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先代录 第三十三卷「萃鬼」(2)
并非靠着自称的亲属那暧昧的亲情,而是被紫的医学知识给救了。
我看着灵梦安稳的睡颜哭了出来。
多半,这还是第一次。
至少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哭。
僵硬似铁的脸部纹丝不动,虽然只流下了一行眼泪,我也哭了。
也许是感到安心了也说不定。
也许是感到后悔了也说不定。
也许是丧失了感情也说不定。
也许全都是才哭的也说不定。
只是,那个时候。
我认识到了。
——至今为止的自己还远远不行。
如果说,自懂事的时候起在妖怪之山上度过的日子是我确实感觉到自己活在这个世界的一个节点,那么跟灵梦一起生活的日子就是第二个。
我在那之前一直为了自己而活的。
什么时候死掉都好,只要自己还活着就行了。
但是,我知道了还有为他人而活的活法。
于是作为灵梦的母亲而努力着。
爱着那个孩子。
想为了那个孩子做些什么。
想为了那个孩子而活。
而这些对于一个母亲来讲,是正确的吗。
谁也没有告诉我。
我也不知道。
因为,我不知道何为『母亲』。
因为我不知道母亲应该是什么样子,应该想些什么,应该怎么与孩子相处——我都不知道。
什么都只能靠摸索,落的笨手笨脚,狼狈不堪。
教会她吃饭,教会她知识,教会她技术,还有教会她爱情——我只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一切教给灵梦。
『你要是选择跟紫大人一起生活的话,至少我——』
啊啊,是啊。
不行
不行啊。
如果是遇见灵梦之前的我,也许会那么选吧。
但是,如今的我,是不会这么做的。
『永远地活着,变成非人之物这种事难度不是很可怕吗?』
是很可怕啊。
想都不敢想啊。
在我之前,灵梦便衰老死掉什么的。
做母亲的,照顾着变成皱皱巴巴的老太太的女儿什么的。
『背叛了周围的妖怪,甚至是无比重要的女儿,舍弃了所有的牵绊的话——』
做不到。
我知道的。
我知道的,我是这么说的呢。
所以啊,一直都在讨厌着我呢。
是啊,是这样没错。
所谓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是放弃了其他的方式。
迎合了一边人们的期待,也就是抛弃了另一边的人们。
怎么可能会有谁受到所有人的喜爱。
又不是游戏。
我又不是哈姆雷特。
所以啊,这就行啦。
讨厌我也行。
但是,我想变得受喜欢也可以的吧。
我喜欢着所有人这点应该也没有问题的。
并不是说说而已。
呐啊,蓝、辉夜。
不止你们两人。
这个世界我都爱着啊。
倒也不是说这个世界里面的一切一切,就连空气中的浮游物都爱着就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