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离而又凝聚—我们应当如何看待不同?
《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小说。这篇短短的小说,有着并不复杂的脉络,但故事却是很有意思的。个人以为文章所表现的内容中,有三点是很有趣、很有意义的。
其一,为文章的语言。如果你细读加缪的文章,你就会发现,也许他的语言并不华丽,但是——却是极为精准的。
这种精准让我想起了余华对鲁迅的评价,“我读的第一篇小说就是我曾经谱写成歌曲的《狂人日记》,可是我完全忘记了里面的内容,小说开篇写到那个狂人感觉整个世界失常时,用了这样一句话:‘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厉害,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另外一些没有才华的作家也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可是这些作家费力写下了几万字,他们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而加缪呢?他开篇这样写道: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可以说,寥寥几句话,就已将主人公默尔索那种与一般人所不同的特质、那种疏离感、也就是“局外”的感觉写了出来。
就像伟大的作品可能诞生于极琐屑、不值一提的小事,但不可能由不准确的语言所写就一样,毋庸置疑的是,作者语言的运用能力决定了作品的品质。而在我看来,仅仅是这篇小说的开头,作者的写作功力便已可见一斑了。正是这些细节、准确所带来的感受,我们才能够直观的认识“默尔索”这个人。
其二,则是小说所要触及的核心之一了。从明面上看,主人公的命运并不仅仅取决于这案件本身,反而决定于人们如何看待他这个人。我们需要警醒的是这背后的东西,在文章中我们看到了这样的可能性:即使一个人真犯下大罪,如果伪装得好,也依旧有机会逃之夭夭;同样,即使他罪不至死,他也可能会因为所谓的“罪行”、为自己的诚实所死去。而随着法制的健全,这样的事情已经不再有机会发生。那么,这故事便已经不具备教育性和思想性吗?我想未必。
让我们再深入一层,从这一特例往外推演。在这个故事里,核心绝不仅仅只是司法的不完善。有更为重要的问题、疑问摆在后面: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与世俗、与普世价值观、与主旋律不同的东西?或者说,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少数?
我们是否可以用大众来决定对错?我们是否可以用从众观念来判断好坏?当我们切实遇到那些问题时,我们应如何与之相处?
举个现实的例子,比如同性恋,我们需要去坚持鄙夷吗?我们可以不赞同,可以不认可,这也是自由;但是我们应该因此而抨击、而讥讽、而公开的批驳吗?
我绝不会给出一个具体的答案,因为一切都需要你自己去思考,唯有思考得出的结论,才具有意义与价值。
当然了,我们可以选择排斥,去否定、去谩骂、去表面上无动于衷内心鄙夷那些“特殊性”、那些“不同”,读过这篇作品的朋友,你能说你从来没有看不起默尔索不为母亲的死而哭泣吗?核心从来都不在“我虽然也看不起这种行为,只是他也不该死,小小惩戒即可”,核心一直都是“我们要对这种不同的行为持怎样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