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头,看见月色真美——《月亮与六便士》随笔
但,又有多少人会去响应这种召唤,抛弃掉现有的一切去奔赴生命的,灵魂的呼唤呢?我想斯特里克兰是其中之一,他抛弃了从前的所有,跑去巴黎追寻他内心炙热的那团火——绘画。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毛姆的笔锋一如继往的同他的毒舌般犀利,如同一柄锐利的刻刀,削割出一个艺术疯子的形象,一个疯狂的追求着艺术的,全然不顾外物的,将灵魂与生命力献祭的,孤独的,疯子。
在毛姆笔下,我看见了一个为艺术而燃烧着的人,自他决定离家学画开始,他的眼中,便似乎只有了画,其他的一切,包括他自身都不过只是创作的附属品,可以随意牺牲,丢弃。
在他身上我们能看见自由,看见理想,看见炙热。但,其实对于斯特里克兰这个人,我是不认同的。他太过冷漠,残忍,他的感情已经几乎全部喷撒在画布上,而现实中的他除了在塔希提上那几年以外都是僵硬而冰冷的,不论是布兰琪,还是爱塔,她们对他来说似乎都只是物品,他伤害着自己,也伤害着他人,或许有人会说艺术都是建筑在痛苦之上的,这是必要代价,但是这点上我可能更赞同卡夫卡的观点,创作是自身的矛盾与挣扎。让他人为自己的创作而付出代价是自私的,也是无耻的。
不过或许如今的我们说些什么对于斯特里克兰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当他在满地六便士中抬头看见天上清圆的朗月时,他或许就已经预见了自己未来的一切,那些孤独,议论,疯狂与灵魂的追求相比哪一个更重要,在清冷的月光抚过他的那一刻,我猜,他就全部做出了选择。
梵高曾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书评说到底也只是我们的主观想法,毛姆先生在写作时的心绪,斯特里克兰的想法是什么我们终究无法完全触及,但,仅凭我们看见的这丝青烟,或许我们平凡无趣的人生便足以得到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