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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怎么就得了诺贝尔奖了呢?

《局外人》好看吗?单论故事情节我觉得是不好看的,前半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无聊的,以致于我花了很长世间才读完这本只有六万六千字的小说。
为什么说它无聊呢?我先问一个问题,有谁会觉得“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这样的剧情会吸引人吗?这样的故事根本就像是小学生日记里的流水账一样,读着读着就困了,没有丝毫出彩之处。
然而这本书厉害的地方不在于它的故事,而在于它想表达的哲学思想以及对当时社会不良现象的反思。
书里的主角叫默尔索,是个倒霉鬼,刚开局就死了妈,不过人家心大,一没哭二没闹,默默的就把他母亲的丧事办完了,好像棺材里躺着的只是个不熟的远房亲戚,丧事一办完,他调头就约了妹子去海边玩,妹子让他泡到手了,他却连声“我爱你”都不肯说,跟个渣男一样。他的老板对他为了母亲去世而请假的事感到不高兴,毕竟资本主义社会,该压榨还是要压榨的,但是默尔索却觉得无所谓,因为如果他的母亲没有去世,那他不就不用请假了?根本就不是他的错嘛!这个带孝子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法庭上、监狱里,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懊悔之意,比起法官的问话,他更在意“椅子往后挪的声音”以及“记者都在用报纸给自己扇风”。
然后,负责安慰罪犯心理的神父对他说:“您就不怀着希望了吗?您就这样一边活着一边想着您将整个儿地死去吗?”,默尔索回答道:“是的”。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当时的我看到这句话,忽然明白为什么加缪会被人称为虚无主义哲学家了,全文想表达的哲学观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早晚都会死,只要人会死,那么他这一生所做的事情都是没有意义的,都是虚无的。
所以当他的母亲去世时,他并没有太多的悲伤,既然一切终归虚无,那么悲伤有什么意义呢?默尔索是爱他的母亲的,但是这种爱在他看来也是毫无意义的,有了这种想法,他就不愿意对女友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了,他的老板对他有看法,那就有吧,反正工作也是没有意义的,何况又不是自己让它没有意义的,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后来他误杀了阿拉伯人,他在法庭上几乎没作什么辩解,也是因为他已经看开了生死,对他而言,死或生都是一样的,都是虚无的,在他的眼里,人生和生活就是一个局,如果这个局是无意义的,那么就不必去关心这个局里发生的任何事情,他也就成为了局外人。
嘶~莫名的有些中二,可是。。。蛮有道理的说。。。
我并不是单看这一句对话就明白了本书想表达的哲学观点,这句话之后的大量心理描写才是我领悟到加缪的思想的原因,然而这句话是最初启发我的那句话,所以我觉得把它放进来是最合适的,我大言不惭的说领悟到了加缪的思想,其实也只是窥见了点皮毛,要是我能完全的明白加缪的思想,那我就是本世纪的大哲学家之一了,接下来我要回归标题,写的纯粹是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还望诸君海涵,如能不吝赐教,那最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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