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云 灭!灭!灭!(四)
时空论
爱因斯坦认为,世界并非我们原先所熟知的世界,也就是说,时间、速度、空间、位置和物质都是具体的客观现实。这种观点是一种最为理想的解释。我们以时钟记录时间、以汽车或者飞机加大移动速度、以一个成套的基本坐标确定我们的位置点并区分出某个物质是否属于固体状态。正如爱因斯坦自己所总结的那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有的思想和概念都是通过感官体验建立起来的,而其特定的意义只限于相应的感官体验本身”。爱因斯坦的理论貌似难以理解的原因在于,这些理论把我们自身的感官体验全部抛开了。
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虽然人们已经了解了关于光的更多知识,但是物理学家们对一个问题仍然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所有的光速都是不变的,即使是运动着的物体发出的光也是如此?
如果你以每小时1英里的速度沿着一条水流速度为每小时2英里的河流向上游动,那么你的相对速度其实是每小时3公里。如果你只是横穿过这条河流,那么你的速度又回到了原来的每小时1英里。19世纪,科学家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即地球正在穿越虽然看不见但是却客观存在的、流质一样的以太物质。
爱因斯坦则坚持认为,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以太,而且无论作为光源的物体是处于静止状态还是处于运动状态,都不会改变其原来的光速。就光本身而言,这个观点与牛顿的物理学观点完全背道而驰,原因在于根据牛顿的理论,速率必须遵循简单相加的原则。爱因斯坦进一步设想,一个人如果真的以光速行进,那么将会出现奇妙的结果。
感官体验告诉我们,任何地方的时间都以同样的速度前进。如果看到一架飞机掠过天空,我们一定会认为飞机上的乘客的手表和我们的手表以同样的速度运转。进一步来说,如果我们看到闪电同时在飞机的前面和后面掠过,那么我们就会认为飞机上的所有人都会看到同样的画面,因为时间对所有观察者来说都是一样的。爱因斯坦则认识到,所有这些事情要视我们的所在位置和我们(或者观看同一事物的另外一个人的运行速度而定)。
如果你把车速控制在每小时10英里,那么你的车前灯所发出的光依然以每秒钟18.6万英里的速度向前移动。如果另一个姑娘的车速为每小时20英里,那么她的车前灯所发出的光也是以每秒钟18.6万英里的速度向前移动。如果两部车的速度都无法超过光速,那么它们的速度就等于距离除以时间。这时,能够说明两部车所发的光保持不变的速度的唯一理由,就是光所对应的距离和时间发生了变化。
爱因斯坦的理论就是如此陈述的:一个物体运动的越快,那么对于这个物体而言所经过的时间反而越慢。
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海顿天文馆的主任尼尔·泰森【即“尼尔·德格拉斯·泰森(NeildeGrasseTyson)”】绘制的一个图形表明,在25%光速的情形下,1秒钟被延长了0.03秒。在50%光速的情形下,1秒钟被延长了0.15秒;而在99%光速的情形下,1秒钟变成了在地球上所经历的1秒钟时间的7.09倍。在99.999 999 99%光速的情形下,这时的1秒钟则变成了相对于在地球上所经历的19.6小时。----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