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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忘记他(十四)

第十四章 夙敌
“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一起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寻仇,疑犯即为原华夏集团的核心人物,三个月前在院所转运途中,被同伙劫走。华夏这个案子牵涉甚广,鲁德培此人能量极大,在美国的时候便与北美黑帮甚至欧洲犯罪团伙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重心转往亚洲之后,又和东南亚的武装势力有了勾连,华夏集团至少有为他们洗钱和提供军火,在1989年3月的行动中,我们还截获了一次正在进行的毒品交易。我们这次几乎摧毁了华夏的整个犯罪网络,可以想见,这些相关集团的利益受损也不小,华港生今次遭到的袭击,很明显是出于报复。”
华港生看看他的上司,又看看摊在面前的报纸,上面写着“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这是华港生的死讯。而他床头的名牌,写的是另一个名字。
“伤员共有三处中弹,其中两枪从右侧肋下射入,右背透出,一枪射中右上臂,均为贯穿伤。万幸的是,因为距离很近,子弹直接穿透身体,对脏器没有造成严重损害,但失血量还是很大,超过1500CC,需要大量输血。”
“你这次的总输血量超过了4000CC,相当于正常成年男子血液总量,等于重新换了一次血。”他还记得医生这样对他说。
 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你的枪伤差不多要修养半年,出于对你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决定先对外放出你的死讯,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的报复仇杀。等你伤好之后,我们会给你恢复原来的身份,再安排合适的工作。”
“不用了,”他淡淡地说,“我挺喜欢这个新名字。”
“叶守信。守信是美德。”
“华港生已经死了。我现在叫叶守信。”他看着阿标,慢慢说道。
阿标冷笑一声,道:“你自己也觉得华港生该死吗?”
华港生好脾气地笑了,露出他标志性的梨涡:“标哥,说起来,我们在一起也有二十四年了吧。”
“谁和你一起。”阿标没好气地说。
“不管你愿不愿意吧。我来赤柱二十四年,我们差不多每天都见面,每个月至少谈心一次。我们跟一生最亲的人也没相处过这么多时间吧?”
“你很恨我,对吗?但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陪你最久的人,是你的仇人。”
阿标唇边也挂起了一丝笑,既无奈又辛酸。是啊,还真是讽刺。
“我认识Julian的时候,他只得十九岁。”
“十九岁,比我还小两岁,还是一个大学三年级生,但他已经快修完双学位,还有自己的公司。”
“波士顿的华裔很多,大都很聪明,很优秀,很会读书,但我从未见过似他一般的人。”
“大部分同他一样的名校生,最大的理想便是进入高盛,摩根士丹利这样的公司,因为他们认为世界上最聪明的人都在华尔街。但他却从未考虑过这些。”
“他说他要建立自己的王国,他要做一个king。”
“事实上他也做到了。他只用了四年时间,就建立起了他的王国。他那么聪明,那么无所不能,他是一个真正的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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