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集——当你记得我时
我从诞生以来就一直在被保存在阴暗的书架角落里,落的满身灰尘,直到一位教授把我买去,并运到一个很大的书库供人阅读,在他们一群大文豪的研究下确定我是一个旧世纪三流作家写的一本毫无艺术价值的手写传记后,就把我留在了文献阅览室里。
自那以后,阳光常常从彩色玻璃上窜进来,光顾在我的肩上,也不知多少年就这么转瞬即逝。
一日的夜里,一道微弱灯光飘落在我跟前,接着我看到一个白衫青年在找寻着什么,他手里攥着书签。当青年抽出我旁边的书后,发现我那被老鼠蛀地已然残破的扉页上,正写着:“当你手捧蜡烛站在我跟前,也许就注定了在我平凡的人生里的掀起一点波澜。”或许因为这一句话太过醒目,也许是巧合的驱使,他竟然跟着读了起来,看不出他是否喜欢,总之他把我拿下书架,接着读了起来:“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我,让我还没能看够你的模样,你就被人叫走,至那以后你即便再遇见我也可能记不起我是谁了吧,可是我却……”
“约翰!”一个苍老的声音打破了夜晚图书馆的寂静,催使这个年轻人离开。“导师?”年轻人停下朗读,回头看向门口,自己的老师正站在那里。
“老师,我拿到了你让我拿的资料了。”他挥了挥手里刚才从我身边拿下的书。
“好,咱们快走吧。”教授挥手示意,年轻人把书签随意夹到我身上,并把我放在了桌子上。
那天晚上的月色如水,如同牛奶的光流过我的指尖,风儿也似那年一般不解风情地不停吹着,这使得我的书页也跟着不停翻动,随后那个年轻人的书签掉落在了桌子下面。
第二日的清晨是晴朗的,我还记得我的作者最喜欢在晴朗的日子里书写,虽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会在晴朗的天气里微笑着写作。
随着钟声的回响,书库的大门也被咿咿呀呀地推开,进来了一位穿浅蓝色连衣裙的姑娘,她黑色的长发自然地披在肩膀上,她直径的向我走来,坐到我面前的桌子边,或许她是觉得脚下有东西,低头一看便看到那枚书签,当她拾起落在地上的书签想放着桌子上时,她的目光也顺势落到了我的身上,经过一夜风儿的胡闹,我也不知道自己张开的是哪一页了。
“我来看你了,清晨的你是那么美丽,虽然常常幻想对你说,‘如果你能留在我身边,我可以用生命来交换’这样的荒唐的情话!但是现实却让我不能见你,我那在战争中受过伤痛的面容,已经不是你记忆里的少年,我只能远远的看着你捡起我留给你的东西……”她读了起来,声音在颤抖。“看着你和你的朋友们一起欢笑,我其实就已经很知足了……”
“琳达!”姑娘的背后有人喊道:“说好的今天要出去玩呢,你怎么又来图书馆看书啊!”姑娘回头发现是她的好友,于是就匆匆拿起年轻人留下来的书签夹到我身上,一面答应着一面我装进了她的包里。
不知是过了多久,她们进入一个喧闹的地方,我耳边不时有这个姑娘的朋友的歌声和笑声,而这个姑娘却是那么安静,好像就是那沸腾中的一丝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