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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哪点比周芷若强(金庸原著周芷若更好看)(6)

2023-03-18倚天屠龙记赵敏周芷若 来源:百合文库
我跟你本来有婚姻之约,后来可也没拜堂成亲。好!我答允你。到了蒙古之后,我不和赵敏拜堂成亲,但我们却要一样做夫妻、一样生娃娃!”周芷若微笑道:“那就好。”张无忌奇道:“你这样跟我们为难,有什么用意?”周芷若嫣然一笑,说道:“你们尽管做夫妻、生娃娃,过得十年八年,你心里就只会想着我,就只不舍得我,这就够了。”此处对比,已是十分明显。如果你相信刻骨铭心才是真正结局,无论如何,这里是没有办法解释得通的。当初婚礼之上,赵敏只是要求“今天不得与周姑娘拜堂成亲”,张无忌就立即以违背侠义之道为由拒绝了。他最后走,是因为担心谢逊的生死不得已而为之。这里可是以后都不能拜堂成亲,张无忌竟然想都不想就答应了!而且还有现成的圣火令在:第四令:……任何处女寡妇,如与之有夫妻之事,即须娶之为妻,否则须庄重相对。…… 这是多么显然的违背侠义之道?
这怎么可能不矛盾呢?张无忌为什么不拒绝呢?可不要说张无忌回头按照蒙古习俗或者拜个火盆就算了。张无忌不是玩文字游戏的人。他说不拜堂成亲,就是明确的表示不会娶赵敏为正妻。这一段是新修版中特别新加,对比濠州,如此相似,金大师是有意把这段写明白,让读者看出张无忌对周芷若和赵敏是多么的不同。换个角度,一切就都能解释了:周芷若这次来,其实隐含的意义是以正妻的身份批准他以赵敏为妾,和她一起生活。张无忌自己在武当山就已经决定了不娶赵敏为正妻,周芷若的要求,只是走个正常的流程,所以张无忌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而有了正妻的批准,他和赵敏就算有了正常的关系确认,行夫妻之事,生娃娃,也就不违反圣火令了(圣火令来自波斯,对妻妾之分没有中原那么明确,所以第四令可以解释为如果有夫妻之事,就必须有合理的关系。明教之中虽然纳妾的不多,但是并不算违反教规,可见一斑)。
这是我能看到的,唯一能同时满足不拜堂成亲的承诺、圣火令的约束、还能够做夫妻生娃娃的合理解释。超越胜负之争 你要以为,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周赵二人从此二女共事一夫,或者红玫瑰白玫瑰下去,那就太小瞧芷若了。她有信心赢得的,比赵敏所追求的要高出一个层次。与在少室山上不同,走到结尾这里,她已经没有了所有她能够影响张无忌作抉择的工具。她不再提婚约,她再没有张无忌答应她要为她做到的事,她甚至放任他和另外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从此她再没有对他施恩的机会。对于“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的张无忌来说,她这样做无异于爱情的自杀。(想想小昭,当初他跟她甜言蜜语,恨不得为她去死。可是她走了以后,他真正自发的想起她的有几次?)可是她想要打破的,正是张无忌这个凡事只按情势所迫做决定的属性。当年在荒岛之上,情势所迫之下,她接受谢逊的安排,与张无忌订婚,从此让这段感情陷入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境地。
她不清楚,张无忌不清楚,就连读者都分不清楚了,张无忌对她的好,到底是为了救人,为了感恩,为了承诺,为了她的一往情深,还是真的发自心底的爱。所以她一路忐忑,一路不安,一路担心张无忌最爱的是赵敏。上帝视角的读者,要到周赵两人反转,地位互换,一个好姑娘变成灭绝师太第二,才能看出张无忌对她的好,超越她的善恶,跟对待旁人才是真的不同。而她要到全书末尾,才明白张无忌对她的心意。她所要的,再不是张无忌在情势之下的选择了。而此时此刻,赵敏还沉浸在情势的暂时成功里面。她和张无忌走到这里,始于足恋;然后她依靠朝廷力量,重伤张三丰和武当诸侠,又施救武当诸侠,换得他的三件事承诺;靠着三件事,她得以与张无忌一路同行去海岛,有机会日日陪伴,又以拼命三招对他施恩;此后又以谢逊头发毁了张无忌和周芷若的婚礼;她与父兄决裂,抛国弃家,令张无忌不得不从此将她带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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